强制措施对证据保存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6:40:56 148 人看过

证据保存属于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仲裁证据保存的条件

1、证据有可能灭失的危险。在仲裁程序中,有些证据如果不能及时收集、保存,就有灭失的可能,在仲裁审理中就无法有效发挥其作用,如证人因年老、疾病,有可能死亡;作为证据的物品有腐坏、变质或灭失的可能等,因此,证据有灭失的危险是申请证据保全的必要条件。

2、证据存在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有些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虽不一定有灭失的危险,但存在有可能难以取得的情形。例如证人即将出国留学、定居,就会使证据在庭审时由于不能及时取得而使案件事实无法得到证明,因此,证据存在着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或因素是申请证据保全的前提条件。

3、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决定仲裁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全将影响仲裁案件的处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的灭失或者难以取得将使得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是,在仲裁实践中往往对证明案件事实起主要作用或者决定性作用的证据,在面临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时才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如果证据不是主要证据或者对案件事实起决定性证明作用的证据,或者即使收集不到这些证据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就没有必要申请证据保全。

4、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及世界通行的做法,证据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申请,不论仲裁机构还是法院都无权直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证据登记保存是强制措施吗
    对证据进行保存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保存证据是防止证据消失、损坏。《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一、不配合工商局执法有什么后果计算滞纳金,并有可能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处罚。不配合工商局执法,有可能申请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酒驾约束至酒醒算行政
    2023-06-23
    260人看过
  • 强制措施会影响换证吗
    如果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会影响驾驶证的换证,要等强制措施解除后,才能换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
    2023-03-15
    172人看过
  • 证据登记保存是否为强制措施
    证据登记保存不是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是行政处罚程序中调查取证的一种方法,不属于对当事人人身和或财物所实施的暂时性控制行为,因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执行包含行政强制吗包括。《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是否需要听证行政强制措施一般不需要进行听证。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大额罚款或吊销许可证以及执照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
    2023-04-05
    475人看过
  • 证据保存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一、证据保存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证据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一)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二)在过程中你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异议。但有可能,均应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对于产品质量异议与解除合同的通知务必以书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签收、或邮寄、或以电话方式作出,同时进行电话
    2023-06-06
    240人看过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强制措施吗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正符合这一项规定,所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强制措施能听证吗不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由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紧急性,所以不具备举行听证会的条件。二、实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3-03-25
    231人看过
  • 保存证据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什么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1、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审讯的强制方式;2、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控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在规定期限内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所,监视其行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逮捕: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解送某些地方羁押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
    2023-06-25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证据保存属于强制措施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7
      证据保存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保存证据属于强制措施之一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2
      如果作为证据而被保存的是当事人的财物,则证据保存属于强制措施;如果是除当事人的财物以外的其他物品,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当事人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 证据登记保存为强制措施的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6
      证据登记保存不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强制措施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7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正符合这一项规定,所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 证据保存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1、证据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等情形进行的暂时性控制行为。因此证据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