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确,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者之间的股权持有协议已经得到相关司法解释的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法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有效。实际投资者与前款所称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实际投资者以实际履行投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实际出资人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在公司章程中记载,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不得转让人民法院支持。
之所以存在争议,是因为在委托持股过程中,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者之间的持股协议无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如名义股东恶意侵害投资者权益,名义股东被其他债权人执行的风险,以及名义股东因此超越持股协议授权的行为,确需委托他人代持股份的,建议详细咨询相关专业律师,采用合法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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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隐名股东以及如何识别隐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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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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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隐名股东的转让问题:法律是如何应对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22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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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正确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他人为股东的投资者。与隐名股东相对称的是显名股东,即虽然未出资,但却被登记为形式股东的一方。(1)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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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股东显名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有些人出资当了某公司的隐形股东,也就是出了当股东的资金,但名字又没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这就是属于隐形股东的范畴。但是隐形股东出了事,法人代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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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隐名股东常见法律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5公司隐名股东常见法律问题 1、隐名投资人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投资人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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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股权的质押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071、所谓隐名股东,指的是虽为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而隐名股东的实质则为提供资金者,而非以自己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 2、因此,隐名股东无股东资格,应将其认定为公司股东。对于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按照其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这样做有利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