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核发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的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7:20:34 448 人看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核发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0年9月19日深运[2000]269号)

各分(区)局、光明交管所、各一、二类汽车维修业户:

我局自1998年开始在汽车维修业内逐步推行企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制度。近两年来,已有大部分汽车维修企业的厂长(经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取得了“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两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为配合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尽快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此项制度,我局决定对已取得上述两项单科结业证书,且已系统地接受过汽车构造与维修工艺基础知识培训、教育,符合汽车维修业执业资格条件的厂长(经理)核发《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对象

此次《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对象是已取得“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两项单科结业证书,且毕业于大专院校汽车运用工程、汽车工程或相近专业(课程设置有汽车构造和汽车维修工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在职的厂长(经理)。

二、《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程序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厂长(经理),按以下程序核发《执业资格证书》:

(一)个人到各辖区运输分(区)局、光明交管所领取《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一);

(二)按要求填写《审核表》,并附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二),送本辖区运管部门;

(三)各运管单位根据本辖区申领者提交的《审核表》及有关资料,认真审核后,在《审核表》上加签初审意见,并填写《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申领登记表》(附件三),与有关的个人申领资料,一并送市局安技处审查:

(四)市局安技处对各运管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制作证书并下发各运管单位;

(五)各运管单位组织所辖企业的厂长(经理)举行正式颁证仪式颁发证书;

三、其它事项

(一)此次是首次核发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各运管单位在审查有关的申领资料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一律予以退回。

(二)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执业资格证书》,并注意每年须在汽车维修行业年审时,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审验;变换工作单位时,则须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对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审验,或变换单位后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证书,一律视为无效证件。

(三)此证书不得涂写、涂改,不得转让、租借给他人办理汽车维修业的开业登记手续,违者一经发现,运管部门将予以没收。

(四)在学历、专业等方面不符合此次发证条件的人员,在取得“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和“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两个单科结业证后,还须参加“汽车构造与维修工艺基础知识”课程的培训与考核,并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有关程序申领《执业资格证书》。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表(略)

二、申领执业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略)

三、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申领登记表(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事故隐患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09
    56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转发<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997年10月10日深地税发[1997]542号)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登记分局: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注(注: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2年修订后编号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第6件并作了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住宅出租屋实行《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2023-04-22
    485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注册安全主任证书复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10
    134人看过
  •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9日深规土[2002]336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设计指引》的通知(1997年3月14日深规土[1997]122号)各处室、各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管理所:为提高深圳市城市环境质量,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城市设计的贯彻和管理,现对全市范围内详细蓝图和建
    2023-04-22
    270人看过
  • 关于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局交通部文号:工商同字[1992]21号发布日期:1992-1-23执行日期:1992-1-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汽车维修活动的特点,现发布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GF-92-0304),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GF-92-0304汽车维修合同GF-92-0304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合同编号___承修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一、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型号|||--|----|---|----|动|--|----||车型||底盘号||机|编号||----------------------------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2023-06-09
    478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1996年10月28日深运[1
    2023-04-22
    155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采石场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09
    300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6日深劳[2002]60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8月3日深劳[1999]189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市保税区管理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全市各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加强外国人和
    2023-06-10
    474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通知》的决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09
    380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督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6日深劳[2002]60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督考工作规则的通知(1999年4月6日深职鉴[1999]1号)各鉴定所、督考员、考评员:为规范督考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我中心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督考工作规则》,现印
    2023-04-22
    438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执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执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9月
    2023-06-08
    484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1999年12月2日深运[199
    2023-04-23
    195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1997年7月28
    2023-06-08
    375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对出租车驾驶员实行营运违章超标即时淘汰制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对出租车驾驶员实行营运违章超标即时淘汰制的通知(2000年4月6日深运[2
    2023-06-08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民政部关于新发布殡葬新规定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丧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基本丧葬公共服务,加强公益指导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葬礼公共服务制度,复盖遗体运输、暂时保管、火化、骨灰保管、生态葬礼等基本服务项目。对殊困难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重点优待对象和其他城乡困难大众免费提供基本葬礼服务。
    • 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 关于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发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5
      下列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日常维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三)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相关管道、管线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换费用,由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四)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
    • 关于《关于疫情停业治理工资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4
      瘟疫停业要发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关于从业资格证取消的新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8
      2019年1月1日,交通部办公厅发布通知,从现在起,各地交通部门不再向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货运司机不再需要取得专门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