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拆迁协议怎么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45:50 128 人看过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相关部门申请裁决,并要求提供协议,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仍然拒绝提供,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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