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的含义以及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51:01 252 人看过

什么是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时,应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
    2023-06-03
    97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
    指定管辖申请: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管辖范围内的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区有下列情形:1。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原因(如所有法官的撤职)和事实原因(如自然灾害)3。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其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双方属于同一地方、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报告应当逐级进行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2023-05-07
    408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一、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民法规定《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诉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刑法规定第23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高法解释》第17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
    2023-04-15
    226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二、指定管
    2023-04-25
    259人看过
  • 诉讼牵连管辖的适用情形
    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存在合并管辖,但具体适用的情形又有所差异。1、刑事诉讼的合并管辖在刑事诉讼中,合并管辖是指同一犯罪主体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或者同一犯罪涉及两个以上犯罪主体,或者涉及两个以上诉讼客体的案件,合并由一个人民法院进行审判。适用的主要情形有:(1)一人实施多个犯罪的案件进行合并管辖;(2)多人实施犯罪案件的合并管辖;(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合并管辖;(4)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与反诉的合并管辖。2、民事诉讼中的合并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合并管辖的情形有:(1)同一原告基于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或者不同事件对同一被告增加诉请时的合并管辖;(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就本诉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请求权而提出的第三人之诉时的合并审理;(3)被告提出反诉时的合并管辖;(4)普通共同诉讼时的合并管辖,当然,从严格的理论角度来看,以上的情形并不都是合并管辖,有些是
    2023-03-16
    169人看过
  • 行政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中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移送案件的受移送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有管辖权法院因特殊情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多长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2023-04-17
    35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 指定管辖有哪些适用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 指定管辖中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3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