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笔录认罪认罚了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22:51:11 127 人看过

一、如果笔录认罪认罚了怎样办?

笔录认罪认罚后需要耐心等待判决。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首先能够从当事人的这种做法表现出对此之前作出的一些行为已经有了悔改之意了,还有就是虽然不能很大程度的影响量刑结果,但任何从轻处罚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都不应该放过的,将来在服刑期间,也是考虑到当事人当初的这个行为,再次被减刑也是有可能的。

自从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开始小范围的实行以后,其实这也是对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改革的开始,当然在法律上每一个细小的改变都会在社会中引起民众的热烈讨论,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在签认罪认罚的具结书的时候有些人内心是比较挣扎的,并且肯定也会考虑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的。

二、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是什么?

一般而言,“认罪了,会怎么判”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

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关于“态度”的含义,犯罪嫌疑人在做笔录时签了认罪认罚书之后,无论本人还是家属只需要耐心等待判决。签署认罪认罚书,已经表现了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并且想要悔改,所以法院可能会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如果已经判刑,将有可能得到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笔录如何说
    1、工伤认定是在员工或者单位递交工伤认定材料之后60天内下达。如果是事情清楚,那么认定书会在15天内下达。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
    2023-02-22
    294人看过
  • 法庭笔录怎么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法庭笔录最常见的是开庭笔录,在开庭中,除了审判人员,还有书记员,书记员就是专门记录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说了什么,书记员记录的内容就是开庭笔录。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人都要签字确认。此外还有谈话笔录,主要就专门的事项进行询问确认等形成的,谈话人需要签字确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024-05-12
    220人看过
  • 辨认笔录被辨认人数是多少,辨认笔录是证据吗?
    一、辨认笔录被辨认人数是多少被辨认人数不能少于7人,辨认笔录只需要制作一份即可,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二、辨认笔录是证据吗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辨认是侦查、审判实践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方法,它对于侦查破案和确定犯罪人具有重要的作用。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虽然辨认作为一种
    2023-06-21
    118人看过
  • 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
    一、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没有辨认笔录也是可以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不认罪可以定罪吗?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
    2023-06-04
    308人看过
  • 签了认罪认罚上诉后结果如何
    签了认罪认罚上诉后结果是很可能会加重刑罚。认罪认罚后对于法院的判决有异议的可以上诉,但是如果法院的判决因为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当事人对于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提出上诉,恐怕检察院会认为不是认罪认罚,那么可能会认为判决轻了,有可能会提起抗诉,虽然我国有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那是在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情况下,如果检察院抗诉了,很有可能会加重刑罚的。上诉不加刑适用于以下情形: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
    2023-08-10
    203人看过
  • 如果签了认罪认罚书多久判刑?
    一般的案件,自检察院诉到法院起三个月内宣判。如果嫌疑人都认罪了,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正常情况下开庭后不久就能宣判,多数案子几天内就会出判决。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书后,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意见进行判处,但影响量刑的因素有很多,具体怎样判处依据实际案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
    2023-06-21
    371人看过
  • 辨认笔录范本怎么写?
    一、辨认笔录范本怎么写辨认笔录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分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侦查人员姓名、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辨认人员姓名、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员姓名、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辨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辨认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5-01
    370人看过
  • 辨认笔录的证明力如何?
    辨认笔录属于证据分类中的独立种类,辨认笔录本身就是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即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而如果如果按照学理上证据分类的话,辨认笔录就属于言词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辨认笔录的证明力较强。而证据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票属于什么证据发票属于书证。1、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2、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交通事故中的各种医疗收费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属于书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023-06-30
    31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的,解决办法如下: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申请工伤鉴定不要求必须有证人。只要用人单位依法提交申请工伤鉴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且社会保险行政
    2023-05-29
    56人看过
  • 如何对辨认笔录进行质证
    首先确定辩证的主持人是否为不少于两人的侦查人员,然后确认辩证人在辩证之前是否经常接触辩证对象并询问辩证对象的具体特征,在辩证的时候确定辩证对象数量是否符合,有没有混杂辩证的情况。公诉人员出具的辨认笔录能否作为定案根据需要满足以下三点:一是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即只能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二是取证程序的正当性,即辨认前不得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个别进行,应当进行混杂辨认并使辨认对象具有类似特征和一定数量;三是强调取证方法的合法性,禁止以暗示或诱导的方式形成辨认笔录。1、主持辨认辨认经过的主持人员是否为侦查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2、辨认之前(1)辨认人是否接触过辨认对象。比如互殴案件中,在派出所经常会出现彼此会面的机会。(2)辨认前,辨认人是否被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这一点可以通过询问笔录加以确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
    2024-01-27
    225人看过
  • 去检察院做笔录要认罪吗
    去检察院做笔录,是检察机关对笔录存在疑问要求公安重查一次。证人就去检察院再做一次笔录就好了。对嫌疑人来说,是对刑事侦查的程序。如果是真的犯罪了,还是建议早点认罪,或许可以从轻处罚。一、概念及作用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重要的环节。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2.讯问起止时间。3.讯问地点。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5.犯罪嫌疑人姓名。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
    2023-02-22
    26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怎么做笔录
    一、工伤认定书怎么做笔录笔录,是指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根据被调查人的口述所做的记录。1、开头要写明与调查相关的情况。如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姓名,被调查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如调查的内容较简单,这些相关情况也可以不写。2、正文要将被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准确地记录下来。记录可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也可只记录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如记录不太清楚,可当场进行整理,整理后的记录必须无误。3、应将笔录当场交被调查人审阅(如被调查人因文化低等原因不能审阅,应将当场笔录读给他听),允许本人修改和更正。本人同意后,应在调查笔录上签上上述笔录经我审阅,无误或上述笔录已读给我听,无误,并签名盖章(或留指印),然后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调查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并加盖公章。二、认定工伤的流程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递交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
    2023-06-07
    184人看过
  •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犯罪遗留物勘验、犯罪痕迹勘验、尸体检验、提取相关物品进行比对、鉴定)、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2.多个现场的,每个都要有现场勘查笔录,比如藏尸现场、碎尸现场等;3.死亡的被害人应经亲属或熟人的辨认。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是什么1、《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2款第7项正式规定辨认笔录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确立了辨认笔录的刑事证据地位。2、但是,有关辨认笔录的适用,《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任何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过于简单与粗疏,导致辨认笔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诸多问题。3、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的证据形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证据对于勘破案
    2023-08-17
    493人看过
  • 做笔录说谎第二次承认了第一次笔录还有效吗
    若认同并自愿在首次笔录过程中陈述了虚假信息,此后仍具备再次进行笔录的机会。然而需要明确地是,原有的笔录资料并不会被删除或消除,其仍然作为真相保存着。假如在后续的笔录环节能够主动且积极地合作,更真实地反映事实情况,寻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那么这无疑对整体事情的发展带来利好影响。只要实际情况并未产生重大的不良后果,便无需过于担心面临刑事责任范围内关于制作伪证的指控。根据中国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员以及翻译者如果对于案件核心部分的相关情节故意做出不符合现实的证言、鉴定结论、记录行为或是翻译内容,旨在以此来陷害他人或者隐藏罪行的证据,那么依据情节的轻重将会接受为期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住宿于拘留所;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例,则有可能面临为期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
    2024-05-07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庭笔录如何确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法庭笔录最常见的是开庭笔录,在开庭中,除了审判人员,还有书记员,书记员就是专门记录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说了什么,书记员记录的内容就是开庭笔录。 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人都要签字确认。此外还有谈话笔录,主要就专门的事项进行询问确认等形成的,谈话人需要签字确认。
    • 如果盗窃罪做完笔录会怎样?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2
      如果是证人或者报案人做笔录的,做完笔录就可以走了;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的,做完笔录警方会针对笔录以及案件相关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如果构成犯罪可能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不构成犯罪会做撤案处理。
    • 盗窃罪如果走了笔录怎么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警察做完笔录,如果录笔录的人涉及的问题没那么严重,那就直接回家。笔录分两种一种是询问笔录,另一种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形成的笔录;讯问笔录只有对犯罪嫌疑人。
    • 没有辨认笔录是否能认定犯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2
      没有辨认笔录并不能认定为犯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
    • 认公司不去做笔录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就可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