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岗的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44:21 500 人看过

在用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自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工伤人员等的,导致员工不在岗却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是用人单位就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方式慎重进行处理,否则极易引发劳动纠纷。

停薪留职人员如何处理?

通常情况下,员工要求停薪留职的,原用人单位都会与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对社保费用等相关问题进行约定,因此,在停薪留职期间,对这类人员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员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当停职留薪期满时,对可以做以下处理:

1、员工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

2、本人要求辞职的,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

3、“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自离人员如何处理?

员工不辞而别或者经向用人单位请假未获准许,自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时间的,公司不可以听之任之,应该及时作出处理相应的决定,避免自离员工反咬一口,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索偿。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自离人员可如下处理:

1、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发现员工自离的,及时将公司的处理决定通知员工,即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班或说明情况,逾期则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倘若不能联系或无法联系的,也应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这样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结算员工的工资。如公司履行通知义务,经公司程序开除员工的,要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该发的发,防止引发工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不在岗却又保持劳动关系员工,还有很多种,如工伤员工、患病和非工伤员工、待岗员工、内退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等。用人单位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要是不清楚该怎样处理的,最好向专业公司法律师进行咨询,尽可能避免潜藏的法律风险。

一、政府机关外聘可以随时辞职

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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