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单独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该申请不再依附于离婚等诉讼程序。6月28日,南都记者了解到,自该部法律施行以来4个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发出2道人身保护令,申请人均为女性。
妻子屡遭家暴
法院首开人身保护令
3月10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首份单独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适用特别程序审查后,于3月14日裁定准予。这是《反家暴法》实施后东莞市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彤(化名)在与丈夫小江(化名)长达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经常受到小江的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对待。小彤曾去派出所报警和向妇联组织寻求帮助,小江虽然写了多份保证书、检讨书,却一直都没有悔改,于今年年初又殴打辱骂小彤。小彤提出离婚的要求,但小江不同意,且经常到小彤的单位宿舍骚扰和威胁。
为了不再受小江的干扰,小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小彤的申请符合《反家暴法》关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裁定禁止小江对小彤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小江跟踪、骚扰、威胁小彤及其家属,禁止小江进入小彤工作单位。小江收到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向法院提出复议,经听证,法院依法驳回了小江的异议。
考虑保护的紧迫性
法院当日出具保护令
小嘉(化名)与小林(化名)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丈夫小林没有固定收入和工作,心情稍有不顺就对小嘉拳脚相加,今年6月,小嘉受到小林的严重殴打,经医院诊断为左身部、颈部、双侧上臂皮肤软组织挫伤。因不堪忍受小林的殴打,小嘉无奈向派出所报案,并向所在社区妇联寻求帮助,希望教育和警告其丈夫,但未能阻止小林的继续施暴。因遭受家庭暴力,并且担心向法院诉讼离婚期间再次受到更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危及到人身健康安全,于是,小嘉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以期保护其人身安全。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认为小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因考虑到对受害人人身保护的紧迫性,法院通过依法审查相关证据,简化审理流程,严格把握审理时限,在听证会当日出具了人身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小林对小嘉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小林骚扰、跟踪、威胁小嘉及其家属。裁定作出后法院工作人员上门送达,并及时将裁定送达给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小林不再实施家暴行为。
法官说法
违反保护令会被追究刑责
东莞第一法院有关法官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转变为事前预防,改变了家庭暴力中法律执行力不强的现状,对于系统地干预和解决家庭暴力具有重大意义。家庭成员如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均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本人因法定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也可代为申请,且保护范围不限于本人,还包括相关近亲属。若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视情节轻重,将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广东:反家暴法施行申请“人身保护令”数量少
361人看过
-
反家暴法实施后多地首发人身保护令
462人看过
-
2024反家暴法施行,北京法院签署人身保护令首例
138人看过
-
女子屡遭家暴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388人看过
-
反家暴法实施近一月天津开出两个保护令
467人看过
-
福建发出首份反家暴人身保护令
354人看过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
因家庭暴力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1人身保护令,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
-
天天被我,我可以申请反家暴法人身保护令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裁定,当受害人遭受来自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可以要求法院发出该裁定,裁定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要求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所等。作为一种诉讼保全措施,其发出的目的在于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其有效期一般认为是诉讼进行期间。
-
法院打人身保护令谁出法院适用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2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保护令保护的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对于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由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共同监督,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
-
家暴妻子该向法院提出保护令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9《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峰介绍,现在天津16个区县有11个救助站,救助站可以承担起临时庇护的职能,没有救助站的区县,通过养老机构或是其他机构实现这种功能。区县民政局在接到公安、妇联等部门护送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