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集资是指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腿的资金需要,增强企业财力,利用股份制形式进行集资的一种形式。
实行股份制集资的企业,利用群众有合股联办企业的愿望,在不侵犯私有财产,不受地区,所有制的限制,不改变所有制形式的前提下,在资金、财产,劳动力、技术等方面可以自愿人股,按照"合股经营。民工管理、独立核算、收益共享.亏损共负"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的方式,发挥企业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两方面的积极性。股份制把技术和生产联系在--起,提高了劳动生产力。
实行股份制后,广大职工人股而占有股份,按股份分配红利,他们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利益直接,使企业的纤营成果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结合,从根本上调动了职工关心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企业的民工管理。实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二者利益兼顾的原则。国家以税收为主,企业有一定比例税后留利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按劳取酬斤取得股金分红。可供分配红利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供分配的红利=课征所得税的所得额-应交纳的税金+税后分进联营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股份制的概念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伙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制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几个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并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形式。在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自由民之间或手工业者之间以人、财、物各项要素的一项或几项为联合内容的合伙经营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在合伙内容、经营方式、分配办法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范,更没有形成严格的股份分配制度,这是股份制的一种原始的形式。
到17世纪初期,由于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较高程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已经出现并有所发展,因而出现了以股份公司为特点的股份经济。19世纪后半期,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结合,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已达到相当高的社会化程度,致使单个的私人资本已经容纳不了社会化的生产力,于是几个乃至几十个私人资本,以资本入股或发行和认购股票的形式组成的股份公司便迅速发展起来。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股份经济,成为资本主义股份经济的典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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