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31:26 124 人看过

请求中国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什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请求机关名称、案件性质、涉案人员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三条:外国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依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书面请求。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应当在请求书中载明下列事项,并附有关材料:(一)请求机关的名称;(二)案件的性质、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三)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四)请求事项和目的;(五)请求事项与本案的关系;(六)请求预计执行的期间;(7)其他必要的信息或附加要求。

在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作出对等承诺。

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应附有中文译本。刑事案件一审判决需要多长时间。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管辖权变更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判期间。

被告人不在押的自诉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判期间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审判期间,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包括在审判期间。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被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逃跑,致使案件长期不能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判。

案件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判的期间不计入审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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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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