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均系再婚,各带一个女儿,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一对姐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继父去世后,继女对继父名下的房屋有无继承权?日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并依法认定继女为继父的合法遗产继承人之一。
据原告张某诉称,其与先夫王某于1993年举行婚礼仪式后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当初虽未登记,但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当时自己的女儿缪某才10多岁,跟随自己一起与王某共同生活,与王某父女相称,存在事实上得抚养与被抚养关系,据此,张某主张其与缪某均应属于王某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王某的一幢房屋享有继承权。
而被告王某的亲生女儿王某某辩称,张某与其父亲结婚登记时,缪某已20多岁,已成年,与自己的父亲并未形成抚养关系,也尚未形成赡养关系,故王某某坚持认为缪某对自己父亲的房屋无继承权。
第三人王某的继女缪某辩称,母亲与王某结婚后,其与王某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继父去世时,其承担了继父的部分后事费用,故其依法对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与王某于1993年相识当年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2005年4月27日方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系再婚,王某某系王某与前妻之女,缪某系张某与前夫之女,1993年王某某和缪某均是10多岁,二个女儿由张某与王某夫妻抚养成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对缪某继承人身份的争议问题,被告方虽提出婚姻的效力应从登记时起始、缪某已成年、与王某不存在抚养关系的意见,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主张。根据现有证据王某与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双方已符合婚姻登记条件,且事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据此应认定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从1993年举办婚宴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起始,当时缪某才10多岁,自此随王某、张某共同生活,由两人抚养成人,缪某已与王某形成继子女关系,故缪某应为王某遗产的继承人之一。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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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对父亲遗留的房屋有无继承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1、如果继母与父亲没进行婚姻登记就没有权继承,已经登记了就有权继承。 2、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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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继子女有无房屋继承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1、房子、父亲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与继子无关。 2、继母有继承房子的部分权利。暂不考虑多尽赡养义务等因素,但从法定继承角度将房子分成12份,你父亲4份、你叔叔和姑姑各4份。你父亲的4份,根据你奶奶去世的时间是否先于你父亲再婚而分配方式不同:如果你祖母是在你父亲再婚之后去世的,你父亲得到的这4份房产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你继母先有2份,剩余的两份你和你继母一人一份,在这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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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对房屋有继承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71.如果没有遗嘱,姐弟们对这3套房屋有继承权,继承比例各是1/10?2.继母的说法未必对,看房子是否属于你父亲和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果是就不对,如果不是就对。父亲的遗嘱可以剥夺姐弟们的继承权。3、房屋继承权一般不存在时效问题。4、继母百年之后可以写遗嘱将房屋赠与她的子侄,剥夺姐弟们的继承权。5、你现在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可等继母百年之后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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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血缘的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的房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看房屋是否有产权,没产权的,遗嘱无效,需联系产权单位做承租人变更。有产权的,看录像遗嘱是否有效,有效的,按有效遗嘱处理,无效的,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需要你们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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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的房产在继父死后继父名下, 我是否还能继承后来的房产继承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11、你是否享有继承权应该根据你和继父在一起居住生活的时间来认定;2、如果你母亲和继父结婚后就和你在一起生活,你17岁,在学校学习;属于和继父有抚养关系的情况,应该享有继承权;3、如果你母亲和继父结婚后就和你在一起生活,你17岁,但是已经不学习了,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就不属于有抚养关系了,没有继承权;4、如果你和继父有抚养关系,但是生活时间较短,成年后也不和继父生活,没有照顾赡养继父,应该适当的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