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基本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8:51:12 439 人看过

根据自诉案件的特点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合格的自诉人,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告知,或者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无法亲自告知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当明确起诉对象。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起诉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案件;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五)属于被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等级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程序的审查判断

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2、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此限制。

4、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5、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6、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调解、撤诉或者自行和解

1、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2、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应当不予准许。

3、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4、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5、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6、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7、上述自诉案件的第(三)类案件,不适用调解。

8、对于依法宣告无罪的案件,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经济纠纷案起诉的基本条件
    经济纠纷案的起诉条件:经济纠纷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立案,这些条件与标的物无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诉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4)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书。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经济纠纷案件起诉流程是什么经济纠纷案件起诉流程为:1.起诉和受理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
    2023-07-01
    138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受理条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处理方式:(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
    2023-06-01
    80人看过
  • 哪些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一、哪些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23-02-19
    375人看过
  •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立案需要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即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只要行为人有上述其中之一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
    2023-06-30
    387人看过
  • 公诉案件基本常识
    公诉案件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要的。公诉案件一般要经过如下过程: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对认为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认为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及控方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双方的辩论,核实证据,查清事实,然后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是否有罪及罪名和量刑进行裁判。在以上过程中,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视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下列权利:申请回避权:即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与案件有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他们回避。辩
    2023-06-06
    347人看过
  • 加自雇移民的基本条件
    自雇移民必须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以使自己受雇用,并为加拿大经济、文化或艺术做出显著贡献。(例如:职业运动员,艺术家,演员,农场主和作家)自雇移民的特点:1.没有其他限制条件;2.自雇移民无需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3.必须提供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项生意,为加拿大经济、艺术或文化做出显著的贡献;4.自雇移民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及安家之费用;5.一旦成功,马上可享受各种福利;为使自雇移民申请获准,申请人必须首先符合上述自雇移民之定义,并遵从挑选准则之要求。关于为加拿大之经济或文化或艺术带来显著贡献的解释:申请人在以下两方面之贡献将会被考虑:经济方面及文化或艺术方面。通过经济贡献而满足自雇移民要求,申请人之商业计划必须对当地经济有特殊贡献。这可以是一种目的地难以持续提供之特殊贸易或服务。通过文化或艺术贡献而满足自雇移民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上述领域有所成就。
    2023-06-05
    299人看过
  • 自然人借款人基本条件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一、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
    2023-02-16
    309人看过
  •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案件是什么意思?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A.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B.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二、自诉案件的程序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
    2023-04-16
    25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特殊条件,合同的基本条件
    合同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求如下:1。订约主体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订立的合同必须依法进行;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般合同具有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但一些特殊合同在满足其特殊生效要件时生效。那么特殊要求一般如下:1。当事人约定的,如有条件生效的合同;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其规定办理后方可生效。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
    2023-08-18
    182人看过
  •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定义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定义是什么?1、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2、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提起诉讼主体不同: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提起诉讼条件不同: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案件包括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
    2024-01-27
    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一、只有一个欠条如何进行起诉只有一个欠条的当事人要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二、欠款人还不起应该怎么样办根据我国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民事诉讼,起诉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四条: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诉讼时,需要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三、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条件1、起诉的实质条件要求有合格的原告,有明确
    2023-02-20
    2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逮捕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逮捕的基本条件是: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一、有哪些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
    2023-06-28
    197人看过
  • 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
    审判委员会
    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具体如下:1、有犯罪事实,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2023-08-10
    380人看过
  • 假释有什么基本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故意伤害罪判处10年可以假释吗?犯罪分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若符合规定也是可以假释的。《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二、被执行拘役和管制是否可以减刑?拘役、管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减刑。拘役、管制不存在假释。假释仅限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
    2023-04-07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造成告状无门以至于激化矛盾。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 提起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自诉案件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
    • 基层法院管辖自诉案件有什么条件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
    • 本法第313条是否自诉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3
      是的,刑法第313条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情节严重的,权利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 投案自首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