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前要准备什么,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52:32 52 人看过

1、一旦出现婚姻问题,并已经产生离婚的念头,一定尽早到律师处进行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是否于第三人有争议,如何解决,做到心中有数。有的人认为离婚很简单,事实上有的情况还真比较复杂。比如涉及经营性资产,涉及诉讼时效问题、有关产权过户问题、海外收入问题、承包经营问题等。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生矛盾时一般对此毫无戒备,但请您早作准备,以防万一。上述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汇款凭证、分家协议等。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甚至请人证明,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婚姻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有的时候诉讼后取证很难,可以考虑在诉讼之前对于无法取得书面证据材料的关键事实进行录音、录象,对于有些证人要进行取证,以避免自身巨大经济损失。

4、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的介入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双方耗时耗财,又能避免双方互相攻击和伤害,避免了离婚以后双方关系僵化,为维护社会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5、做好子女的工作,让子女有心理上的准备,避免因为子女问题而不能离婚,反而因为离婚诉讼影响家庭内部关系的处理。

6、假离婚,防止弄巧成拙。因为计划生育问题、因为分房问题、因为工作关系问题,因为逃避债务问题等衍生了不少假离婚,但是,假离婚也是离婚,除非你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于真离婚能够避免或者能够接受,否则最好不要作出这种选择。

7、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

8、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提起财产保全,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如果需要证据保全,还需要在起诉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如果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离婚案件在内的普通民事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们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管辖、离婚诉讼期限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2023-06-11
    455人看过
  •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
    离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意味两个人的感情破裂,这意味着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没有什么人愿意去离婚,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离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有调节,审理与判决,管辖权就是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
    2023-04-29
    299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
    2023-05-02
    119人看过
  • 诉讼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诉讼途径有哪些
    诉讼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2023-06-19
    318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适用法律,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一、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吗不可以在外地法院起诉。起诉必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
    2023-06-24
    253人看过
  • 离婚案件涉外诉讼怎样确定法院管辖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以下情况除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内地涉外诉讼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管辖法院1、内地起诉离婚,法院管辖原则一般原则: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8-03
    92人看过
  • 一般诉讼离婚如何管辖?
    诉讼离婚的,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若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或者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诉讼离婚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2023-08-04
    139人看过
  • 离婚诉讼怎么选择法院管辖
    选择正确的法院管辖,可避免在诉讼时走弯路,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及人力物力。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原则,一般离婚案件法院管辖地为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应按经常居住地。但有几种特殊的管辖情况,应引起注意: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如果被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告属下
    2023-08-15
    113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怎么区分管辖院?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什么是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管辖权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起诉到哪个部门起诉离婚要到有管
    2023-06-24
    29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上法院打官司之前要做好什么准备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
    2023-04-29
    18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一、办理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二、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
    2023-05-05
    110人看过
  •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是登记地法院管辖吗
    一、诉讼离婚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二、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2023-06-16
    447人看过
  • 起诉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权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收到了起诉状的,也是不能受理你的离婚案件。而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还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最终结果也是会对其不利。
    2023-02-26
    169人看过
  • 诉讼离婚到底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
    2023-03-17
    6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起诉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
    • 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管辖地为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可以由哪些法院管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
    •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法院管辖权,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是有管辖权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法院如何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涉及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本国公民的切身利益,世界各国常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国籍作为涉外离婚管辖的依据。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的,如英、美、瑞典等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的,如法国、德国等国家。有些地方管辖非常宽松,如美国的内华达州和阿拉斯加州,无论你是哪国公民,只要在该州住上六个星期,该州就有管辖权。受理法院准据法的制度及内国法制度的不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