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工伤保险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7:14:20 350 人看过

一、补交工伤保险有法律效力吗

1、工伤之后补办工伤保险有效,不过只能享受交纳工伤保险以后发生的工伤待遇。

2、工伤保险是可以补缴的,用人单位在补缴工伤保险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无保险可以补交吗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补缴,不过要支付滞纳金;而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用人单位未缴纳的,还会被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工伤走保险有没有误工费

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不给员工补偿,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竞业限制不能补偿员工。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
    2023-08-07
    4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到退休要补交吗
    一般而言,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需停止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在退休阶段便可正常领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生育、工伤以及失业保险方面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然而至于医疗险保费,若在退休后未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要求,则退休人员有责任进行必要的补缴以达成该最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4-05-02
    414人看过
  • 工地保险有工伤补助吗
    在工地上受伤,如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2023-02-21
    51人看过
  • 漏缴工伤保险有补救方法吗
    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补缴工伤保险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要怎么赔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
    2023-06-27
    412人看过
  •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补交吗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一、失业金的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失业金的领取需要下列手续: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
    2023-06-22
    319人看过
  • 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一、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
    2023-04-28
    181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能够补交吗
    一、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能够补交吗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能够补交。用人单位在为工伤职工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够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2024-01-10
    447人看过
  • 工伤后可否补交工伤保险
    工伤后可以补交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的费用。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而不是劳动仲裁和监察大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结束后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是赔偿的标准。最后,
    2023-07-02
    493人看过
  • 当地工伤异地伤残鉴定有法律效力吗
    不认可,工伤职工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4-05-01
    71人看过
  • 汽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法律效益吗
    一、汽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法律效益吗在办理强制性交通责任险的赔偿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应当尽快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其次,保险公司会派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受损车辆进行详细的损失评估和鉴定工作;接下来,需将受损车辆送往具有相应资质认证的汽车修理厂商进行维修处理;最后,在上述所有工作完成无误后,由本案中的事故当事人携带该车的车辆行驶证、驾驶员执照以及事故责任判定书等各类有效证件前往保险公司,以便于进行最终的理赔程序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什么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
    2024-04-12
    3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费谁交
    一、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费谁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一)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二)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
    2024-02-10
    345人看过
  • 工伤鉴定书复印件要有法律效力吗
    受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拿到的工伤鉴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可以在劳动纠纷中当做证据材料使用。因此,职工要妥善保管鉴定书的原件。那么,工伤伤残鉴定书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效吗?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因此,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丢失的情况,不要着急,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复印,只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能使用。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样本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2023-06-25
    161人看过
  • 补充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补充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有没有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由于没有设立法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
    2024-02-01
    343人看过
  • 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
    一、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一)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用人单位应该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二、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三、社保注意事项(一)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
    2023-06-16
    464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不给员工补偿,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竞业限制不能补偿员工。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
    2023-08-07
    4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到退休要补交吗
    一般而言,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需停止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在退休阶段便可正常领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生育、工伤以及失业保险方面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然而至于医疗险保费,若在退休后未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要求,则退休人员有责任进行必要的补缴以达成该最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4-05-02
    414人看过
  • 工地保险有工伤补助吗
    在工地上受伤,如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2023-02-21
    51人看过
  • 漏缴工伤保险有补救方法吗
    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补缴工伤保险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要怎么赔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
    2023-06-27
    412人看过
  •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补交吗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一、失业金的领取需要什么手续失业金的领取需要下列手续: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
    2023-06-22
    319人看过
  • 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一、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
    2023-04-28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养老保险可以随便补缴吗?有法律效力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2
      社会养老保险是给职工的福利和日后年老后生活的保障。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时间,满15年后也可以多交,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养老金。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交,也可以不补,只要缴纳年份是缴满15年即可办理正式退休。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有法律效力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我国没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我国没有制定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我国现行伤残评定国家标准,一是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二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前言明确界定为“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属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
    • 工伤保险复印件行吗?一定要原件才有法律效力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不行。原件才具体法律效力。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 工伤保险两年没交还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9
      1可能申请仲裁时效,可惜了。 2但如果你两年中不断向厂里要求其交,那时效就没有过,你也可以把这事向劳监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被保险人没有签字,保单有法律效力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7
      合同无效。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