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案件时,有采取代表人代表立案的形式,也有采取个人单独立案再合并审理的形式。集体诉讼案件关系到一方区域的稳定,因此,对待集体诉讼案件,审理机关应当尤其谨慎,及时高效的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或作好双方的调解与和解工作,不得懈怠拖延。
二、集体诉讼制度特点
集体诉讼制度的最主要特点在于,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何不愿参加集体诉讼的成员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是自动参诉。这样打一个官司,就不需要很多人参与,律师只需要和首席原告交涉就可以了。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协调成本。
其次,集体诉讼的另一个特点是,集体诉讼是胜诉才收费,或者叫“诉讼风险”制收费,部分诉讼费用先有首席原告支付,而其他分散的受害者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就极大降低了劳动者打官司的成本。并且,由于集体诉讼的标的额足够高,采证较为容易,从而使得律师有积极性主动为劳动者打官司。这就为寻求律师的法律帮助提供了空间。
因此,这种具有惩罚性质的事后的诉讼机制可以使企业主动为劳动者安排带薪休假,是一种较为可行的制度安排。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一个一对多的事件。一般来说在一个公司中各种薪资待遇是不允许每个人之间讨论的。所以一般遇到集体诉讼的时候大多是在公司的情况很不稳定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员工集体进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劳动仲裁庭审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2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该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172人看过
-
集体劳动争议指的是什么意思
434人看过
-
劳动争议集体诉讼的法律规定哪些?
3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证据规则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66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北京市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推举代表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本条是关于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规定。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大幅度增长。根据北京市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统计,自1989年北京市发生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以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年均增幅在20%以上。截止到2005年9月全市累计发生集体劳动争
-
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诉讼如何提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6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集体劳动争议诉讼规定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要如何进行集体劳动诉讼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我搜集了一些资料,愿采纳一、劳动纠纷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起诉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
劳动争议诉讼主体如何确认,劳动争议诉讼主体中劳动争议的诉讼主体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