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41:29 318 人看过

是可以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拒绝受理。当然,作为谨慎的对带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重视劳动合同签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职人员可以劳动仲裁吗

在职人员可以劳动仲裁。

要准备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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