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地下使用权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7:42:27 149 人看过

一、审批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依据

对于人防工程、地铁、天然气输送管道等地下工程,长期以来在土地使用上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一般也没有办理供地审批手续。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民法典》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指现行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和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是指空中工程和地下工程的土地使用权。空中工程主要是高架桥、电力架空线路,地下工程主要是指人防工程、地铁、地下通道等工程。《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为地方就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立法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深圳立法经验

深圳市于2008年8月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政府规章——《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该市地下空间的规划、产权出让、开发建设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用于国防、人民防空专用设施、防灾、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可以依法采用划拨的方式。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及附着地下交通建设项目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该《办法》规定,无论是以划拨、协议、还是“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地下空间使用权,都必须遵从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根据该《办法》,深圳市对地下空间的管理与开发利用是与地表管理一样,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先规划再开发。针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容易引发环保问题,该《办法》也明确作出规定,地下空间的利用也必须要过“环保关”。

三、我省办理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现行做法

我省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对于地下工程用地基本上没有办理供地手续,也不办理土地登记,只是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内的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等)有依据房产证办理土地登记。《民法典》实施之后,相当多的地方在供地审批和土地登记上也基本沿用这一模式。部分地方办理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的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0]171号)。根据该《复函》,与地上建筑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可以将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入整体总面积,然后按权利人拥有的地下建筑面积占整体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地面上的土地面积。不能与地上建筑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可确定为土地使用权(地下),其土地面积为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土地使用权(地下)在不违反地下建筑物规定的用途、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出租、转让和抵押。

鉴于我省近年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态势,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在不断增加,实践中也遇到了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造成夹角地、地铁与地下管网处理等问题。为促进资源合理有序利用,确有必要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先行统筹规划,设定规范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建议借鉴深圳市的立法经验,出台《福建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将地表和地下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审批与登记工作进行整合,统筹规划,并修订《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对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做出完备的规定,这样,权源的问题解决了,土地登记发证就解决了,建筑物、构筑物的发证也就解决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
    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内进行记录,并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正式生效。因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取得的法律证明文件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抵押权人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控制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其未来实现其抵押权不会产生任何有利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即一宗土地分割抵押时的分割划分权只能属于土地管理部门。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被处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财产处分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
    2023-04-03
    3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规定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
    2023-02-26
    3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
    2023-03-24
    32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2023-04-16
    1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请抵押登记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地、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6、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一、抵押房屋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房屋是抵押人所有、房屋产权明确没有争议、房屋抵押办理登记等。银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如下: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2023-04-12
    42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登记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一、土
    2023-03-02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到当地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一般会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需要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土地评估报告,以及当地所需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土地登记书各地有格式化的表格,需要到登记窗口领取,或者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
    •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要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5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求生效的有: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具有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07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