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一定要全家签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12:34 423 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需要全家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一、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置房归谁所有和是不是户主没有关系。户主指的是户口本上的家庭主要负责人,而安置房归谁所有主要看拆迁合同上约定产权人是谁。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补偿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家庭成员也享有拆迁安置的利益,因此拆迁安置房是归家庭共有,需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二、离婚了分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了分户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当事人本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就可以申请办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迁户口是需要户主同意的。如果户主反对,不提供户口簿,一般是没办法办理迁出手续的。

由此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就必须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若是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法官会缺席审理。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三、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推翻吗

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订了、后悔了等原因去随意解除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况下,使他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应当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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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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