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1 05:38:31 331 人看过

一、共同危险行为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具有复数性,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前提。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不能称为共同危险行为的。

2.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共同危险性质。所谓共同危险性,是指数人的行为都在客观上有危及他人财产和侵害他人人身的可能。

3.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人所致,但无法判明孰为真正加害人。

4.部分人(实际致害人)的过失。在共同危险行为人中,全部行为人既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也没有意思联络。

二、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在于

1.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

(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

(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2.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3.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有关规定可知,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共同侵权行为诉讼,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

4.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

三、共同危险行为的含义

共同危险行为也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其中某一人或部分人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无法确认谁是真正的加害人的侵权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分别构成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包括有:需要有二人以上的共同意思表示;需要在共同意思表示下,实施共同侵权行为;需要二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等。一、夫妻共同遗嘱有效的要求是什么夫妻共同遗嘱有效的要求如下:1、夫妻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共同财产订立的共同遗嘱有效;2、夫妻二人共同订立遗嘱,对生前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并且有两名见证人做见证,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的,应认定为该共同遗嘱有效。夫妻共同遗嘱需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2、夫妻双方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4、夫妻一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二、婚后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后以夫妻二人共同名义借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2023-02-04
    76人看过
  • 危险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方法与危害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一)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前者必须是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二)在主观方面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
    2023-07-15
    339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中危险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 同 侵 权 行 为 中 危 险 行 为 的 认 定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在损
    2023-09-19
    95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有意思联络吗,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
    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人之间是没有意思联络的,是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共同危险行为有意思联络吗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引发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023-07-10
    307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共同危险行为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共同危险行为有哪些规定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只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第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侵权行为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这种危险性,指的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可能性,从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只存在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从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现实可能性,这种致害他人的可能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加以判断;此外,这一行为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共同危险性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人。第三,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就行为而言,共同危险行为的危险性虽然是一种可能性;但就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而言,这种危险性已经转化为现实的、客观
    2023-04-19
    203人看过
  • 犯罪行为构成所需要的共同要素是什么
    一、犯罪行为构成所需要的共同要素是什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1.客体要件,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2.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4.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二、修正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社会危害性程度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衍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它包括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两种情况。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由于刑法分则条文都是以单个人犯既遂罪为标本规定某一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的,因此,单独犯的既遂状态的犯罪构成即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以此为前提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由于犯罪的
    2023-12-21
    53人看过
  • 诽谤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哪些行为可构成诽谤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
    2023-08-07
    1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可以具体分为哪些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
    2023-05-05
    54人看过
  • 构成盗窃罪共犯的要素有哪些
    在探讨盗窃罪共犯的构成要素时,我们通常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共同犯罪人必须具备共同盗窃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们不仅知道其他人正在进行盗窃活动,而且还积极地加入其中,展现出与其他共犯人员的共同犯罪意图和协同行动的默契。其次,从客观角度考虑,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明确的共同盗窃行为,这涵盖了共同商议策划、准备作案工具、提供掩护、接应同伙以及销毁证据等多种协助行为,这些行为对于盗窃行为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或辅助的作用。最后,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着明确的意思联络和协同行动,这是他们能够形成共同犯罪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8-21
    173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一、共同危险行为的含义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中,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正确认定至关重要。对此问题,在民法理论上,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学说是“行为之共同说”,认为行为人的行为须具有共同的一体性,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另一种学说是“致害人的不能确知说”,该学说认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不须具有行为共同性的要件,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只要均具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两种学说的分歧主要在于,共同危险行为是重在行为的共同性,还是重在致害人的不能确知性。如果重在行为的共同性,则行为人须有共
    2022-11-06
    206人看过
  • 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包含有哪些元素
    垄断行为的法定类型有三类,除了上述垄断行为的一般条件之外,每一类垄断行为也有可识别的基本特征和可判断的构成要件。研究垄断行为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对认定垄断行为有指导意义。(一)垄断行为的特征与构成要件垄断协议,又称限制竞争协议、卡特尔、非法联合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3条。)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处于不同阶段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如:价格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数量协议(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销售协议(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发展协议(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协议(集体拒绝交易)。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如:固定转售价格协议(固定向第三
    2022-12-13
    260人看过
  • 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4、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二、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
    2024-01-05
    415人看过
  • 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偷盗,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失盗者个人来言,被侵犯了财产权利,且极易产生报复等心态,引发社会矛盾,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发现问题偷盗行为,要严厉打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
    2023-06-28
    31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
    一、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共同危险行为: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3.一般而言,危险行为之间应具有时空的一致性。各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但数个行为人都有可能是侵害行为人,却无法确定到底谁是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下,法律也有必要推定行为人全体为共同危险行为人。4.从行为的指向看,一般情况下,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但也不排除特定情形下数人的行为偶然巧合共同指向特定的目标。注意,此时一人或数人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且无意思联络。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是指共同危险行为人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
    2023-06-07
    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效行政行为有哪些构成要素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 2、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
    • 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我们知道,中国的法律管辖范围,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有了一定的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敬畏法律也是,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侵权行为管辖是怎样的?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王文格律师解析。侵权行为管辖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 抢劫危险物质罪构成要素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
    •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中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行为是客观要件的要素,也是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身份与目的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
    • 侵权行为的几种类型要素及其构成要素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我们知道,中国的法律管辖范围,有着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有了一定的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敬畏法律也是,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侵权行为管辖是怎样的?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王文格律师解析。侵权行为管辖 1、对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