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补偿金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42:40 273 人看过

保密协议的违约金由双方约定,其中,对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标准的,最高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一、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生效吗

生效。

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保密协议的内容

1、保密协议形式

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2、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竞业协议 保密协议 补偿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一、公司签保密协议是什么意思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二、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是否合法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合法。如果没有约定保密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的。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
    2023-03-13
    307人看过
  •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一、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劳动者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失业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只要并非自己的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情形被终止劳动合同的都是有补偿金的。三、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2023-06-20
    412人看过
  • 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张某自2000年起任B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2003年12月30日双方重新续签了合同。为了保护公司新产品的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B公司与张某于2001年9月12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一份,张某保证在协议签订后5年时间里,不得离开公司到其他企业工作;5年之后如离开B公司,自离开后的3年内亦不得到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条款,张某应赔偿B公司技术开发费10万元;B公司保证在张某为公司工作服务期间,如无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不得辞退张某;公司在调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时优先考虑张某,并每月支付张某技术保密费300元。2004年1月20日,张某向B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B公司明确拒绝。张某于2004年1月26日之后再未到公司上班。本案的主要争点在于:《技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以及《技术保密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与违约金的效力。一审法院认为,张某
    2023-06-05
    417人看过
  • 补偿金标准与劳动合同解除有关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2023-07-05
    340人看过
  • 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盖章)的作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保密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从合同。保密协议不是必须订立的,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自愿订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另订一个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
    2023-07-06
    174人看过
  •  保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该段内容讲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合同中可以包括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条款。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保密协议的定义。保密
    2023-08-30
    493人看过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劳动法新规定辞退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离职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缴纳个税一样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6-04
    102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应赔偿
    2006年8月11日,吴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及员工保密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约定,吴某工作岗位为业务推广,合同期为2006年8月11日至2007年8月10日。同时,保密协议就吴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作出了详尽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吴某仍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某科技有限公司也未对吴某继续留任表示异议,根据相关规定,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4月吴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了最后一次工资后离职。但吴某离职后,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通过工商档案资料查询发现,吴某早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2007年9月,就与另两位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了另一科技公司,成为该公司主要股东,并担任该公司监事,直接从事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相类似的竞争性活动。2008年8月,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认为吴某
    2023-06-09
    339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要不要遵守保密协议
    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在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要求另外签一份保密协议,但有些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根本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为了保护公司独有的技术还是跟员工签了保密协议。实际中,签了保密协议跟签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是签了保密协议,那么双方就要遵守协议内容,如果产生违约纠纷,就只能双方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不成的话最后只有走诉讼途径,而不是找什么劳动仲裁、劳动调解等。由于已经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违反协议规定的应该按约定的处理,如果因此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员工就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员工需要承担的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实践中并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但一般要参照员工违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性和商业价值等等确定。另外,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员工正式参与公司工作,公司应该在用员工那天起一个月内签订好劳动合同,要是没有签订的,就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并给员工超过一
    2023-04-06
    178人看过
  • 保密协议的劳动派遣合法吗
    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
    2023-02-23
    25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作者每天分享法律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点关注)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期限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请看下面的表格。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共同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随风而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烟消云散。所以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人把二者混为一谈而区分不开来,经常混淆使用,因而留下了劳动纠纷隐患。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点: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的法定事由出现,导致的劳动合同关系期满终止或依法终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情形。注意,劳动合同终止仅限于法定情形。劳动合
    2023-06-04
    472人看过
  • 员工保密协议是否认为是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书从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有义务遵守。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补充协议是从属于劳动关系的。一、单独签的保密合同是否有效单独签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
    2023-04-03
    340人看过
  • 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一个东西吗?
    不是。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主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保密义务,当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2.保密合同具有独立性,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是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亦应做相应变更。但是保密合同却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并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一点对于保密条款也同样适用。一、没签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否生效没签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生效,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二、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受法律保护吗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自觉遵守。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给
    2023-06-22
    2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2023-06-20
    18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密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 ?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
      1、保密协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劳动合同书就是保密协议书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4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在实践中,企业也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单独的保密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的,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劳动合同未签订补偿协议赔偿金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用人单位逾期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工作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职年限进行计算,按照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如果是本人提出的是无补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
    • 有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违约金经济补偿是多少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这个标准是保密协议赔偿条款协议的违约金由双方约定,其中,对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标准的,最高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