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2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1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11.74天,因0.74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一天。
员工离职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案例
2014年8月,王先生被某公司聘用,2017年8月离职时,双方因带薪年休假工资问题发生争议。王先生认为,他在职期间没有享受任何带薪年休假,因此应当由公司支付其3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这家公司同意支付年休假工资,但认为王先生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中,虽然养老缴费满15年,但五险缴费却不满10年,因此,应当按照5天年假计算,同时认为,王先生主张年休假工资的基数偏高,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如春节等)、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劳动者离职时,带薪年休假天数该如何计算?
答: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3、本案例中,双方对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争议,哪方的计算方法正确呢?
答:
争议在于社保缴费清单,法律规定是工作年限,而非缴费年限。
因此,缴费年限仅作为参考依据,如果王先生五险的缴费年限不足10年,则应当认定工作年限不足10年,年休假应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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