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质认定失败,是否有机会再次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9 00:50:06 225 人看过

想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必须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同等级的教师资格认定由不同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您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业中一项重要的资质认证,用于表彰教师在教育行业中的优异表现。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材料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教师资格认定需要以下条件和材料:

1.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 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历成绩单。

3. 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工作经历证明: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5. 培训证明:需要提供参加教师资格培训的证明。

6. 荣誉证书:需要提供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其他证明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学术研究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准备。同时,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重要的资质认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业中一项重要的资质认证,用于表彰教师在教育行业中的优异表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培训证明、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同地区对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准备。同时,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重要的资质认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教师资格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资格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上没有申请再次认定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未认定上的,不能再次申请认定,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鉴定不服能提行政诉讼吗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对工伤鉴定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相关人员对于工伤鉴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2023-06-20
    259人看过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有什么
    《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省份,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023-05-29
    81人看过
  • 教师请婚假是否会扣工资
    一、教师请婚假是否会扣工资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对于婚假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教师请婚假是不会扣工资的。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6、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二、教师请婚假的流程1、领到结婚证后,凭借结婚证复印件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婚假申请,亲自手写一张婚假请假条,或者在公司的请假系统上直接申请。2、用人单位领导根据员工提交的申请进行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始休假。三、教师婚假申请条范文1、您好!尊敬的学校领导: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
    2023-12-14
    84人看过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教师资格条例》第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第十一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义务教育免费包括哪些1、学费。本来,参加任何学习,都是要交学费的。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前,中小学也都是收学费的。现在,学费免除,不允许再收取。2、课本费。学习要用到课本,非义务教育阶段要收课本费,比如高中,现在仍然是收取课本费的。但小学初中是不允许收课本费的。3、杂费。以前,中小学每学期都是要收取杂费的,杂费没有一定的标准,有时候是现收现支,一个学期会收取多次。有时候是估计一个学期大约
    2023-06-13
    74人看过
  • 陕西省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
    2023-05-10
    487人看过
  •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XX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在病名上划“√”,并写明患病时间。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
    2023-12-06
    277人看过
  •  酒驾者有机会申请再次拘留吗?
    二次酒驾的处罚通常为直接拘留,并暂扣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罚款金额为一千元至二千元。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为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次酒驾时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将直接拘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包括暂扣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一千元至二千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再犯可申请二次拘留吗?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会受到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酒驾人在一年内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并终生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如果您在酒驾后,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您仍然有机会申请二次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2023-08-29
    106人看过
  • 离婚第一次诉讼失败,是否能再次离婚?
    离婚第一次诉讼被驳回二次能离的情形有: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次诉讼可以离婚吗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如果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
    2023-07-15
    396人看过
  • 失业金申请失败了怎么再重新申请
    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补助金多久会到账劳动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社保停保后)60天内,到社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办理成功后,就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一般是在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后,失业保险金就会划拨到个人账户了。二、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以同时领吗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现行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
    2023-06-21
    317人看过
  • 丧失教师资格的可以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吗
    不能。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丧失教师资格”与“撤销教师资格”是怎样规定的《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如果是教师醉驾会被开除吗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2023-06-11
    414人看过
  • 再次失业金申请规定是什么?
    失业金能领取二次。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领取失业金可领取几次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多次领取后,还能否再次领取与缴费年限和已经领取的期数相关。在领取过一次失业金之后,缴费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必须再一次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时间,才能再次领取失业金。如果职工在领取过一次失业金之后再次失业,那么第二次失业金的领取时长,为本次领取时长加上上一次未领取时长的总和,但累计不能超过两年的
    2023-07-18
    353人看过
  • 退休教师是否有资格申请医疗救助?
    退休职工申请大病救助,可以进行补助的疾病种类有:各类癌症、急、慢性肾衰、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晚期、系统性红斑狼疮、人工关节置换、脏搭桥术、肝功能衰竭、严重烧伤、眼角膜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颅内手术、冠心病、心脏、肝、肾、胰腺移植等。退休教师工资的规定(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等于(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统账
    2023-07-07
    388人看过
  • 是否有机会重新申请车祸事故认定?
    能重新申请。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车祸9级伤残是否能赔十万车祸9级伤残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各省规定不同。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的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费用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近三年无固定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4、护理费:护理人员在住院期间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根据残疾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自残疾确定之日起赔偿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
    2023-07-04
    271人看过
  • 教师资质认证撤销后,是否与解聘同义?
    撤销教师资格并不是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跟开除公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撤销教师资格一般是指,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而开除公职通常是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是什么处罚撤销教师资格是行政处罚。能够撤销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情形有: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经过查实确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3、教师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报考教资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
    2023-07-07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 更多>

    #职业资格
    相关咨询
    • 第一次申请失败了,可以再申请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重新申请银行贷款,没有次数限制,只要银行的工作人员愿意为你办理。
    • 仲裁失败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03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
    • 变卖失败能否再次拍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0
      可以再次拍卖。 变卖失败的,可以进行两次拍卖,如果两次不成,会采取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
    • 上市失败后几年内可再次申请上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你们老板不结工资,你们就不叫工,也不让他们开业,彼此都耗着,也许他们就把工资给结了。不行可申请仲裁
    • 员工未认定工伤是否能再次申请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2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未认定上的,不能再次申请认定,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