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9:22 128 人看过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08-30生效日期:1995-08-30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京劳职安发[1995]283号

各区、县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60号)和《关于颁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办发(1995)1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及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和培训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干部作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切实加强监察力量。

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考核发证的范围为:各区、县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和特种设备监察机构(锅炉和压力容器除外)的在编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人员。

矿山安全监察员执行《矿山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三、各区、县劳动卫生监察员的考核、发证,由市劳动局负责,每三年进行一次。需增补的应在考核年一并考核、合格后再行增补。

四、各区、县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岗位的,必须事先经市劳动局同意,并收回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证件和标志。

五、各级监察员要勤政廉政,恪守职责。要深入基层,有计划、有步骤地依法进行监察。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采取经常巡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清除危险隐患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六、各区、县要建立和完善监察工作机制,建立内部工作制度和监察程序,逐步使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为监察员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条件,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建立档案,随时为劳动行政部门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真实情况。

七、各区、县要按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条件认真推荐上报监察员。为便于工作,上报名单中应包括主管局长。被推荐的人员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审批表》(见附件二)。并请于9月15日前报到市劳动局。

机构改革未完成的区县,可待机构和人员确定后再推荐,但最迟不应超过12月31日。

附件:

一、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略)

二、关于颁发劳动安全监察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安全相关文章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劳动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九五
    各区(县)劳动局、残联:现将劳动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部发(1996)172号《关于做好“九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区(县)劳动部门要与残联密切配合,认真贯彻《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第10号令),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本地区劳动就业工作规划。二、各区(县)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劳动部门要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开展劳动能力评估、职业康复、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项工作。三、要尽快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与全市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联网,随时掌握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种岗位信息、用人单位岗位空缺(用工)信息,并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逐步建立推荐残疾人的就业制度,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四、各(区)县劳动部门要把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开发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
    发布部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发布文号:京劳培发字[1995]142号各区、县劳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为了提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将逐步实行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方准从业的制度。为使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经市劳动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1996年1月1日起,按照市劳动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培发(1994)658号规定,在城近郊区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就业,
    2023-06-07
    262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颁发《矿山劳动卫生监察程序和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矿山劳动卫生监察程序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2-06-03生效日期:1992-06-03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矿字〔199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矿山劳动卫生监察制度,加强国家对矿山劳动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矿山企业劳动卫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制定了《矿山劳动卫生监察程序和办法》,现予以颁发。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部一九九二年六月三日矿山劳动卫生监察程序和办法一、监察范围:全国各类国营矿山企业。二、监察办法:各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劳动卫生监察活动。根据检查结果对矿山企业的劳动卫生工作进行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劳动卫生甲级矿井;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劳动卫
    2023-06-09
    3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发布文号:京劳协发[1995]118号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计划单列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发布文号:京劳协发[1995]118号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计划单列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1995年3月8日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5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2023-06-09
    346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发布《劳动监察规定》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我部制定了《劳动监察规定》,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劳动监察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保障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单位),以及与以上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监察,是指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安全与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023-06-10
    398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劳动部《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为了加强劳动监察管理工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根据劳动部《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我市调整劳动关系会议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经研究,现将1998年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98年劳动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1.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建立巡查制度。今年全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要达到三万户。应将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下岗人员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私营、民营、乡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要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检查数。2.继续推进劳动年检工作,扩大劳动年检的覆盖面。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劳动年检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年检的质量和效
    2023-06-10
    32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
    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单位:现将《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2号)转发给你们。劳动行政处罚听证,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中的一项新措施,各部门在执行《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时,一并结合以下要求执行。一、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6)第14号〕第二条的规则,《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中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二、市、区、县劳动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告知听证权利时,应当送达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的基本事实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关听证程序的文书格式另文发布。三、根据市政府1996年第14号令的规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主持人应公道、正派,并由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
    2023-06-09
    12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冶金行业等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处、教育处:现将劳动部《关于颁发〈冶金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等4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关于颁发《冶金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2.关于颁发《推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3.关于发布《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4.关于颁发旅游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附件1:冶金工业部、劳动部关于颁发《冶金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1996年5月8日冶人〔1996〕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冶金厅(局、总公司)、黄金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为了完善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管理的需要,冶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冶金工业和黄金工业工种范围,并按国家制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冶金行业职
    2023-06-10
    27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满足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现就完善医疗保险制
    2023-06-09
    111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关于<劳动卫生许可证>颁发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广东省劳动厅发布文号:粤劳安函[1997]114号各区劳动局:现将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劳动卫生许可证》颁发问题的复函(粤劳安函[1997]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劳动局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广东省劳动厅粤劳安函[1997]114号关于《劳动卫生许可证》颁发问题的复函广州、江门市劳动局:你们来函、来电反映卫生部门依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已在开展或正准备实施对企业审核颁发《劳动卫生合格证》,因比,询问《劳动卫生许可证》应如何发放。经研究,答复如下:一、1994年,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的决定》中,对《条例》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给《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改为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危
    2023-06-09
    23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
    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现将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7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补充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一、我市境外企业的国内投资单位应根据劳动部《通知》规定:将所属境外企业改革前后工资水平分析情况(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总额构成项目、人均工资水平等),由主管部门(区、县、局、总公司为单位,下同)汇总后,于1995年底前报市和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备案;境外企业国内投资单位的主管部门,于1995年底前,将制定的所属境外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工资总额直接管理的调控办法、年度工资总额调整方案报市和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备案,并组织实施。二、国内投资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对境外企业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并将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和情况分析于次年三月底前
    2023-06-09
    20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聘用单位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二、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在北京市工作期间,不转移其在外省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上述人员结束在北京市的工作跨统筹范围流动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北京市的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集体合同审核工作力量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1997年9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及系列表格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本文中《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停止使用)各区、县劳动局:为贯彻劳部发〔1997〕66号《关于加强集体合同审核工作力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审核集体合同实行市劳动局和区、县劳动局分别审核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市劳动局采取《通知》中的第二种方案审核集体合同。即:由劳动关系协调处牵头,对企业报来的集体合同由劳动关系协调处签收、编号、登记,并进行审核(劳动工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企业有关工资的部分除外)。需由有关业务处审核的条款,送有关业务处审核,有关业务处两日内将审核意见返回劳动关系协调处(附《北京市劳动局审核集体合同意见书》),最后由劳动关系协调处负责综合意见,制作《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附后)送达企业。二、各区、县劳动局可结合本区、县
    2023-06-10
    484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部、监察部、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房山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北京矿务局:现将劳动部、监察部、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劳部发〔1996〕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1.按照四部一会“通知”要求,请房山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两区政府要负责组织劳动、监察、地方煤炭、地矿和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本次大检查工作;区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积极配合,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扎实细致地开展检查,防止走过场。2.北京矿务局负责组织本局安全检查工作。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局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出部署,并要督促所属各矿迅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3.各产煤乡镇尤其是以采煤收益为主的重点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本次活动中,除了要严
    2023-06-09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和伤害一系列措施和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劳动安全
    相关咨询
    • 关于劳动监察的受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监察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
    • 关于北京美发公司的劳动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劳动合同约定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及其发放方式; 6、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其方式; 7、劳动纪律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 劳动安全监察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般不存在劳动安全监督局的,所以劳动安全监督局和安全生产监督局是不一样的,但是存在劳动安全监督是指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的专项监督。
    • 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 关于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