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6:50:17 440 人看过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人事变动的争议,以及其他相关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人事变动的争议;以及其他相关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机构,负责处理和解决劳动纠纷案件。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点:

1. 负责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和处理劳动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 制定仲裁规则

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制定仲裁规则,包括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裁决的效力等,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作出裁决,包括对劳动纠纷案件做出调解、裁决或者决定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监督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监督仲裁裁决的执行,确保当事人履行裁决内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负责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广泛,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劳动纠纷案件。其主要职责包括审理和处理劳动仲裁案件、制定仲裁规则、作出裁决以及监督裁决执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存在确保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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