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的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一、公办学校老师能兼职吗?
看具体是什么兼职。在编教师是可以在外兼职的,但是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应该是不被允许的,比如说一些补课,尤其是一些有偿补课是绝对不可以的,当然比如说可以从事一些出租车或者是送外卖相关的工作,或者是其他互联网平台之类的兼职还是可以的,只要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就可以。在编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有规定限制其兼职行为。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教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前提最好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质量。
二、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上述定义,可知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那么,劳动合同无疑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特征。但是,劳动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必然具有自身的特点。总的来说,二者还是具有十分明显的区别: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三、公司聘用合同模式
公司聘用合同的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固定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合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单位可与受聘者续订。
(二)完成期限
这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工作范围明确、工作量具体的某些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外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完成工作的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
(三)特殊照顾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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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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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用合同是几年,在编教师聘用合同怎么解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6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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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劳动合同没有签的是教师聘用合同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这个你放心了,只要合同内容你们没问题,最后出矛盾,这个合同也是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只要你在学校正常上班。。换句话说,有时候劳动合同未必都写着劳动合同四个字。。但是不管哪个合同,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合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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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是劳动关系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2双方是是人事(聘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在编教师年度考核合格,聘用合同期满的,学校可以单方面不续聘,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没续签聘用合同但继续使用的,在职教师也不能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在编教师在学校连续签订2次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也是不能够要求学校签订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至于教师能否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主动辞职,看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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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教师是编制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3-25劳动合同制教师不是编制。合同制教师也是教师,但是不属于正式编制教师,合同制教师是由教育局统一招聘的,实际待遇与普通编制教师基本相同,只是没有编制,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发放,一般来说,这种合同制教师如果不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基本不存在被解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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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教师是否需要签订聘用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2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以保护,签订正式合同已经成为了必要的规范流程。对于属于事业编制的教师来说,签订为期通常为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多数情况下只需签订一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规定操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教师将享有事业单位的工作待遇。 对于成功入职的合同制员工,我们可以理解他们属于临时聘用人员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