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性规则
证据的相关性主要从四个方面理解:
其一,相关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即证据事实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客观联系而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和强加的联系。此点自属当然。
其二,证据的相关性应具有实质性意义。即与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关。在刑事案件中,是指关系当事人是否犯罪、犯罪性质及罪责的轻重等,与这些基本事实无关的证据材料被视为无相关性。在由诉讼双方举证的情况下,注意所提问题以及所举证据的相关性十分重要,因为这有利地防止纠缠细枝末节拖延诉讼,也有利于弄清案件的基本事实。
其三,相关的形式或渠道是多种多样的。联系的基本类型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必然关联与偶然关联,肯定性关联与否定性关联,单因素关联以及重合关联等等。这里应当注意相关性需达到一定程度,如果关联过于间接,相关性十分微弱,此证据可能被视为不具有相关性。
其四,相关性的实质意义在于证明力。即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可以说考察分析证据的相关性,其落脚点在证据的证明力。
2、非法人证排除规则
所谓非法人证,是指采取非法的方法,如刑诉法第43条明确禁止的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的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口供、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对这些违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当排除。当代各国刑事证据法普遍禁止将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其基本理由是:
(1)、以非法方法获取口供对基本人权损害极大,应当严格禁止,而且禁止使用这类证据,不使违法者从中获得利益,是遏制这类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有效手段。
(2)、以非法方法获取口供亦可能妨害获得案件的实质真实。因为“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可得”,违法获取的口供的虚假可能性较大。
对非法人证的确定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对那些整个证据材料的基本内容、或者主要内容系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应当完全排除,即不允许进入庭审调查。如果已在庭审中提出后才发现其违法性,法官在判决时应排除其证明作用而不予考虑。但对仅有某些调查询问方式不妥(如某些询问具有不适当的诱导性),则只需排除不妥的询问内容,其他部分,如诉讼对方不提出异议或缺乏合理的反驳根据,亦可作为证据使用。
3、口供补强规则
这里所称补强规则,是适用于口供的一项证据规则。现代各国刑事证据法基于自由心证原则,只是对证据的可采性作某些限制(如排除传闻证据、排除非任意性口供等),对证据的证明力,则不作更多限制,而是交由法官自由判断。但对口供,则有某些例外,许多国家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在英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中,由于重视诉讼当事人的意愿和自决权利,如果被告人在法官面前自愿作出有罪供述,法官可迳行作出有罪判决,不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只有对审判庭外的自白鉴于对被告人身心进行强制的可能性大,其信用性较低,因而须有补强证据担保其真实性。
一般说来,对补强证据不要求其达到单独使法官确认犯罪事实的程度,但也不是仅仅要求对口供稍有支撑。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主张,一种是要求补强证据大体上能独立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这是较高的要求;另一种是要求达到与供述一致,并能保证有罪供认的真实性,这是低限度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的补强规则,宜依第二种标准,即能够保证有罪供认的真实性即可。
口供补强规则在运用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共犯的口供能否互为补强证据,也就是说,凭共犯间一致的口供不需其他补强证据能否定案。对此各国有不同的实践和学说。在英美,一般要求对共犯的口供予以补强证明。但日本最高法院的判例认为,共犯不论是否同案审理,其自白不属于“本人的自白”,不需要补强证据。这是将共犯口供区别于“本人自白”,对其不适用补强规则的主张。
司法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搜集证据证据是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事实证据,有了事实证据法官才可以进行定罪的。其中搜集证据的时候运用到了刑事诉讼意见证据规则。
-
意见证据规则在民诉中的规定
276人看过
-
什么是意见证据,我国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
137人看过
-
什么是证人意见证据规则
295人看过
-
民事证据鉴定意见认定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411人看过
-
刑事诉讼鉴定意见可以补证吗,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433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4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知识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5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综合取证规则;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反对强迫自证的犯罪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谣言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证据出示规则。
-
鉴定意见属于刑事诉讼证据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53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
鉴定意见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7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