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是什么?是什么样的?这本书的内容是什么?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党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应急救援中的“财产保护”或“人身保险”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总则。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和根本路径“安全第一”要求生产经营活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利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新法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职工的参与是基础,政府的监督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的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目标的保证。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从立法层面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地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系不畅,监管人员缺乏,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因此,新法明确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作用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三项重要规定:一是,受委托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的单位,仍应当对安全生产负责,生产责任制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隐患排查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向职工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行为,设定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并受到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断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等措施,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存在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过程的特点和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建立的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体系。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工贸行业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新法明确提出要在总则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这对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管理、无管理”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起连续10年实施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统一考试,共21人。8万人获得资格证书。截至2013年12月,已有近15万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执业。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推广:一是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新法总结了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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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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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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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全文有什么相关的内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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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工程师的设置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在以下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中,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或签署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报告、建设项目三同时概算、安全资金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报告;(四)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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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4本条例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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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25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当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和原始凭证存放的单位及其处所,并由出具证据的人员签名或者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