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9:40:26 281 人看过

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一、《民法典》对于善意相对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善意第三人可否取得已质押股权
    律师解答:可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已质押股权。但是只有在受让人取得该质押股权时是善意的,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以及已经办理了出质登记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才可以取得已质押的股权。善意相对人,是指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4-05-09
    147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物权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物权的情形是怎样的?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物权的情形是不动产还未办理登记,动产还没有交付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二、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2024-02-01
    155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能否取得夫妻一方擅自出售的房屋?
    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因感情不和而处于分居状态,在王某不知的情况下,李某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房子出售给钱某,后丈夫王某知道后请求确认李某与钱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针对上述案例,法院在审判中认为,钱某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取决于其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如果钱某为善意第三人,那么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钱某依法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即: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夫妻一方擅自出售的房屋,可以产生与之对抗的效力。善意第三人是指交易中不知道双方的真实情况,基于正当合理的方式参加交易的当事人,在上述案例中,不知道丈夫王某和妻子李某的真实情况而参与交易的钱某就是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的认定要素:1、参加交易是基于善意;善意第三人参加交易时必须是不知道交易的真实情况,完全处于善意的情况下购买、参加。注:恶意购买或明知交易的真实情况仍然去购买的,那么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2、善意第三人以合
    2023-06-11
    59人看过
  • 一房二卖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接收方在接纳此不动产物或动产物项之际,应具备善意的态度;同时需以合理且公正的价格进行转让;并且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物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已全部完成登记手续;无需办理登记手续者,亦已实际交付至接收方手中。若接收方按照上述条款所述条件,成功获得了不动产物或动产物项的所有权,那么原所有人则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4-08-20
    295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就算有善意第三人?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以“房屋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议,即意味着拆迁人以其异地或者原地在建、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而拥有了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无论拆迁人及第三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也无论第三人是否已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权利证书,被拆迁人均可追回该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屋。动产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2023-07-24
    21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第三人能善意取得吗?
    首先,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婚后购置,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李某未经任某同意,在夫妻关系恶化之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规定的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另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南某在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购买房产,无法认定其购买行为出于善意,故南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法院遂依法判决确认李某与南某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本案中南某购买案涉房产时,应当对案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基本的了解,在未作认真了解的情况下,仅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案涉房
    2023-05-06
    204人看过
  • 善意取得遗失物是否取得所有权
    一、善意取得遗失物是否取得所有权遗失物是不可以善意取得的,权利人有权让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二、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善意取得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3、被查封的财产;4、盗窃物和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2023-05-03
    236人看过
  • 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或抵押人虽对抵押动产无处分权但占有该动产。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顺位抵押登记的相关法规是什么?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从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民法意义上讲,该法条之规定实际是允许了同一物上可以
    2023-03-10
    315人看过
  • 善意取得拥有所有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有权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是什么?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3-08-16
    389人看过
  • 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怎么处理
    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物。因为法律规定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2024-05-04
    370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二、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认定善意的时间点:“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即指不动产完成转移登记之时,动产交付之时。动产简易交付,以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准;动产指示交付,以转让双方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准。2.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三、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
    2023-05-03
    176人看过
  • 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
    一、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善意取得的“善意”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2.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3.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注意,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后果:1.善意
    2023-06-28
    119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取得抵押权受法律保护吗
    一、善意第三人取得抵押权受法律保护吗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就包括善意取得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
    2023-05-03
    164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有瑕疵第三人善意取得胜诉
    狄先生买下一套商品房后,却被告知该套房屋系房产商一房两卖,而且该房子已因抵押在先被查封。狄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该套房子设定的抵押。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抵押存在瑕疵为由,支持了作为善意第三人的狄先生的诉讼请求。1996年11月25日,建行张江支行与该套房屋的第一个买家张女士约定,向其发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51万元。张女士自1998年1月起不再还款,银行遂于2001年将张女士和房产商上海浦东高保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张女士在购房贷款的一系列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姓名,也明知高保公司是以购房贷款之名行融资之实的情形,理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更因为其在融资过程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故其应与高保公司一并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后因张女士和高保公司仍不还款,银行方面申请执行,该套房屋被法院查封。狄先生买下这套房子是在1998年5月13日,当时他以44万余元的价格向高
    2023-06-08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善意第三人,第三人还是取得了所有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8
      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 1、处分人无权处分,且是有权占有; 2、受让人善意; 3、以合理价格。关键是,何时使用善意取得。甲将物委托乙保管,保管期间乙将东西卖给丙,乙丙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乙是无权处分人,合同效力待定,甲可以追认有效,合同为有效合同;甲拒绝追认,合同无效,甲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是丙不想返还,这时候丙就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的所有权。所以说,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必须是合同无效,无效
    • 执行有瑕疵的案件中善意第三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
    • 房屋所有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7
      房屋所有权也适用善意取得。民法典对“善意取得”有明确规定,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是第一,受让人须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的;第二,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第二,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这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房屋所有权一般可否善意取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房屋所有权也适用善意取得。民法典对善意取得有明确规定,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
    • 房屋所有权有没有按要求善意取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1
      房屋所有权也适用善意取得。民法典对“善意取得”有明确规定,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是第一,受让人须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的;第二,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第二,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这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