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可以拒绝承担“奖品”的质量保证义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42:51 304 人看过

今年春节期间,我市某商场进行有奖销售活动,凡购物满100元,就可获得摸奖机会一次,我有幸摸到一台洗衣机。因家里有洗衣机,我就把这台奖品洗衣机送给了乡下生活的一位表妹。前几天,表妹打电话说该洗衣机无法正常使用,经专业人员鉴定,洗衣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找商场要求其更换或承担相应质量保证责任,但商场却说他们只对正常售出的商品承担质量保证义务,奖品本身就没有收钱,所以商场不承担质量保证义务。请问商场可以拒绝对奖品承担质量保证义务吗?

江西汪明玉

汪明玉读者:

有奖销售活动是一些商家为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而采取的一项促销措施。其用于奖品的商品的成本及预期利润实际上已经分摊到消费者所购商品里面。所以,作为奖品的商品,应当属于商场为获得经济效益而售出商品的一部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34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有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质量的义务,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商场在给付奖品时已明确告知该奖品有瑕疵,而你又明确表示认可的情况下,则发生质量纠纷后,你就不能要求商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但根据来信所述情况,在你接受奖品时,商场并未告知洗衣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所以,该商场对该洗衣机应当承担质量保证义务。对于该纠纷,你可以与商场协商处理,或者到相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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