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14:43 351 人看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准则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音乐时空广告价格也需要安装广告法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第十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第十一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

广告。

第十七条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

(二)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三)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第十九条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二、广告法中虚假广告的认定

第一,虚假广告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可见,虚假广告的主体应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这也是国际惯例。

第二,虚假广告必须发生在对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宣传过程中。这一点主要用来区分虚假广告和其他性质的虚假陈述行为,而且与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商业目的相一致。

第三,虚假广告应当具有欺骗性,即虚伪不实、引人误解。其中,虚伪不实是原因,引人误解是后果,两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认定标准。虚伪不实主要从广告的客观内容和表现形式角度加以判别,引人误解主要从广告的宣传效果及结果上作出判别。

第四,虚假广告可能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虚假广告不仅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同时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综上所述,目前广告监管机构主要基于包括《广告法》在内的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概念及构成方面把握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但由于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相关法律法规难以全面涵盖,因此相关机构执法人员可以依据对虚假广告的一般法律界定,判断其概念及构成,明确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依法打击虚假广告行为。

三、虚假广告的处罚

(一)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
    (1986年6月17日海关总署公布并予公告,自1990年9月1日起实行)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第三条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价购还是免费提供的,均应由接受和发送单位或其代理人(或携运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验放。第四条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和企业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海关凭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第五条对于本办法第四条所述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海关凭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和其填写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查验放行。经海关审核,数量不合理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海关凭
    2023-06-06
    37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假广告罪既遂应该怎样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假广告罪既遂应该怎样处罚1、自然人犯虚假广告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虚假广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虚假广告罪应该怎样认定(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可以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二)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
    2023-04-20
    44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生活,公安部决定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5年9月21日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根据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无需办理签注。仍然有效的本式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申请换领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可以在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的台湾居民可以按规定申请换发5年有效证件。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等,参见公安部2015年7月1日公告。特此公告。
    2023-05-30
    5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海关告知书
    海关告知()号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关于___________的申请,我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不齐全),符合(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告知事项)。特此告知。(印)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6-06
    37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公告2003年第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75号,商务部决定自2004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恢复征收反倾销税。鉴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4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的进口税则号72091800(注:海关2004年的进口税则号为72091810、7209189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卷(以下简称马口铁基板)不属于此次冷轧板卷反倾销调查案的产品范围,现将免于反倾销税的马口铁基板的进口认证办法及程序公告如下:一、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49号确定的冷轧板卷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中国大陆企业进口马口铁基板的,应向商务部办理登记、合同备案等手续,取得进口认证文件,并在报关时向海关提供。海关凭商务部授权机构签发的有效认证文件,免于反倾销税予以放行。二、商务部指定商务部配额许
    2023-06-05
    43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海关总署、外经贸部、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解除海关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发〔2001〕42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的管理规定,现就《通知》中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外商提供的免税不作价进口设备(以下简称“不作价设备”)属海关监管货物,监管期限为5年。二、监管期限未满、申请提前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须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关凭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及其他单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三、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退运出境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一)企业不退运出境并向海关申请放弃的“不作价设备”,海关可直接为企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按有关规定
    2023-06-06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68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2
      实施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广告费用明显偏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广告发布者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广告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6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9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什么是广告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7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4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房地产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三)涉及价格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四)涉及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应当明确表示;(五)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六)房源信息应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63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2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