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0:50:29 145 人看过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

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

一、申请劳动仲裁后需要等多长时间

申请劳动仲裁后一般四十五日内仲裁庭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仲裁不服可以上诉吗

不服合同仲裁是不能上诉的。根据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1、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2、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的。法院经审查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对此,当事人无权上诉.但是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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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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