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中对人格权的一般规定如下: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2、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3、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4、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5、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6、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7、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8、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9、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10、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的一般规定有: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整范围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二条、第九百九十三条、第九百九十四条、第九百九十五条、第九百九十六条、第九百九十七条、第九百九十八条、第九百九十九条
-
民法典规定了哪些具体人格权,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315人看过
-
一般人格权的定义,一般人格权具有哪些作用
421人看过
-
民法典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有哪些?
139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一般保证的规定
209人看过
-
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是指什么
301人看过
-
民法典一般人格权如何索赔
107人看过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多>
-
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是指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2一、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是指什么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
-
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否具有人格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法人具有人格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而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所以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
-
民法典如何规定人格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人格权是这样规定的: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2、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3、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
民法典在人格权方面做出了哪些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1人格权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应受到侵犯,应当得到社会尊重,人格尊严不受外界干涉,不受任何势力强制,公民的人格地位应平等,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民的婚姻自由、隐私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
民法典规定一般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9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