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0:20:17 115 人看过

(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成立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标的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无效,那么债权人就此债权的转让也无效,则债权转让合同也部分无效,就原合同无效部分,债权转让合同亦部分无效。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额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的转让了。

一、债权已经转让的还能查封吗

债权已经转让的,能不能查封要看转让行为有没有发生效力,如果已经完成转让手续的,法院不得查封,但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转让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为什么出现债权转让?

主要是考虑到风险因素和流动性因素。比如你现在拥有其他人(或者法人)的债权,但是你又想拓展其他业务,或者需要流动性,但是这债权又不能尽快变现,满足不了你的流动性,那你最快的就是把债权进行评级打包出售,或者资产证券化;另外一方面就是你感觉这债权将来有可能收不回来或者由损失,想提前转嫁风险(但是这种转嫁风险并非你一点都不负担,只是想尽可能少的减少风险),那么也将这债权转让给专门处理债权或者资产的公司,付一定费用给他们或者打折出售给他们,由他们来处置债权,当然,他们给你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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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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