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20:14:18 158 人看过

保险能够保障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失业保险就是用于应对由于突然失去工作后没有收入的情况。不同地区按照经济发展的情况,个人缴纳保险费用的情况不同导致失业保险的补贴不同。那么经济发达的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一、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适用对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个人: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国家机关及其劳动合同制职工;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7、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

8、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

二、厦门市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二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以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三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劳动就业手册》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六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八条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3、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发给。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的水平,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发;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第二十条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根据社保机构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由本人凭《劳动就业手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必须按照社保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逾期未领,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处理。

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根据社保机构核定的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凭《社会保险登记卡》到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第二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接受社保机构介绍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二十三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发给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本人领取的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家属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市在职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经营资金,但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者经职业介绍机构介绍重新就业,可以向社保机构分别申请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重新就业补贴。

第二十七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费随之转迁。

由此可见,虽然失业保险能够在我们失业之后支撑一段时间的生活费用,但其并不是长久之计。想要支付生活开销,还必须找一份新工作。并且居委会或者其他组织也会对失业人士积极提供帮助。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的具体如上所述,仅供参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2023厦门失业保险怎么领
    (一)申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须提供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有办过的需提供);2、本人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除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外);3、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人才介绍信);注:2003年以前就业或有调动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三)办事流程: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停保后过三个工作日,携带以上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填写《厦门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市社保中心于每月2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转入失业人员预留的账户内。
    2023-05-04
    405人看过
  •  商业保险条例具体条款
    商业保险和五险是有所不同的,五险实际上属于社会保险,而商业保险则是自由选择的。公民个人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其中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随着我国商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在可供选择的商业保险也比较多。商业保险和我们所称的五险是有所不同的,五险实际上属于社会保险。要是劳动者参加了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这五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则就是自由选择了,也就是公民个人也是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的。并且现在,随着我国商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在可供选择的商业保险也比较多,主要的就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商 业 保 险 制 度 如 何 不 断 完 善 ?商业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商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为了不断完善商业保险制度,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首先,强化商业保
    2023-09-06
    309人看过
  •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具体内容如下所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
    2022-10-30
    151人看过
  • 失业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条例》分设总则、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罚则和附则,共6章33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从单位来讲,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从个人来讲,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适用《条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二是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来源和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所需资金来源于四个部分: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这是基金的主要来源;财政补贴,这是政府负担的一部分;基金利息,这是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部分;其他资金,主要是指对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征收的滞纳金等。失业保险费由城镇
    2023-04-13
    147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所需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财政、地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工
    2023-05-05
    273人看过
  •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
    厦门市制定更为严格的法规,保护和优化民众赖以生存的环境,推进厦门市海湾型城市的建设。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日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新条例更强调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增强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情况的透明度,规定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发布公告,并举行论证会和听证会。对民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饮用水源保护、油烟扰民等环境突出问题,新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更为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将饮用水源保护范围由原来的多个水库,扩展到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在环保行政管理体制上有创新。条例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向厦门市政府报告。原《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一九九四年厦门获得特区
    2023-06-06
    96人看过
  • 厦门失业保险是如何赔偿的
    厦门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3-05-08
    249人看过
  •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条例具体有什么内容?
    一、银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知识(一)主要种类1、信贷限额(对银行的)(Lineofcredit(withabank))2、循环贷款协定(Revolvingcreditagreement)3、交易贷款(Tradecredit)(二)所需条件1、贷款需备手续第一步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我们具有中国国籍(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三地的居民);同时你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贷款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逾期。如果你是上班族,那么在现工作的单位要满6个月。2、贷款需备手续第二步首先,申请者在网上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并以邮件或者是传真的形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新一贷贷款;其次,相关银行在收到申请者的资料后会有专门的客服同申请者进行联系;最后申请者上门提交相关材料,银行进行审批,通过审批后银行放款。只要你的材料齐备,最快1天可以到账。(三)
    2023-04-13
    275人看过
  • 《北京居住证暂行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北京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
    2024-01-26
    326人看过
  •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1、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内容是第1章主要是规定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的登记。第2章规定的是登记方面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30天之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2、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社会保险登记的管理。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3-05-22
    54人看过
  • 公司法保险条款是什么?公司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14年最新公司法共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3-05-02
    164人看过
  • 厦门市禁止赌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禁止赌博活动,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赌博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赌博活动的,依照本条例处理。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查禁赌博的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是查禁赌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第四条对赌博活动,任何公民均有权劝阻、制止和检举、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对检举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镇(街)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村(居)民进行禁赌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禁赌博,发现赌博应及时制止或报告公安机关查处。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赌博放任不管、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单位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六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2023-04-24
    221人看过
  • 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本文主要介绍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保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第三条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第四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老龄工作机构等组织应协助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获得法律援助。
    2023-04-22
    402人看过
  • 建筑业的行业具体内容举例
    房地产,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文教、卫生、体育、音乐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各类建筑工程,木材板材,石材石料,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混凝土及制品,建筑玻璃,陶瓷,搪瓷及制品,塑料建材,其他。一、石家庄工程监督站负责哪些事项?受市城建委委托,负责在建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促进质量以及监理、检测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2、负责受理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市管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以及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执法抽查;4、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5、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023-06-20
    6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1
      地方税务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的登记、申报;(二)征收失业保险费;(三)参与组织编制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草案;(四)对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申报及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原文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月发放标准如下:(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三)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金月发放标准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二人户)标准发给。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