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判定要点为:
(1)首次开户缴存日前的上溯补缴不予认可;
(2)从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或6个月以上;
(3)从金额上界定,期间的缴存额必须足额;
(4)开户后存在停缴行为的,申请贷款时以恢复缴存日为起缴日期判定缴存状态。
(5)外中心转入本中心的缴存职工,缴存期限合并计算,首次汇缴公积金日期按外中心转入金额推算。
(6)在其他中心缴存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及贷款情况的证明;
(7)一些单位实行按季或按年缴存的,可按其实际缴存方式推定。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未结清记录;
5、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职工家庭夫妻二人在公积金中心的贷款信息记录为准;贷款职工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二、所购房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购房行为在一年以内;因离异房产过户需支付房款的住房可按“二手房”贷款受理。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个人资信资料:
1、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及他房抵押人属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分中心及管理部据此判断其婚姻状况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3、收入证明:主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不再要求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单;共同申请人是缴存职工的,以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核定月收入,不再要求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单;共同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还需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
二、购房资料:
二手房贷款分为过户前二手房贷款和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两种情况。
1、过户前二手房贷款
职工暂未办理房产过户、与售房人共同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的,按过户前二手房贷款情形受理;
(1)售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
(2)售房人签署的《房屋出让声明》
(3)售房人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或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4)购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取完税证和房产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2、过户后二手房贷款
职工向本中心分支机构预约个人住房贷款,各分支机构作出贷款初步审查后,职工办理房产过户、单独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的,按过户后二手房贷款情形受理。
(1)收取购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收取《房地产买卖契约》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3)收取完税证和房产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4)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该“二手房”评估价值的80%(含)。
2、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
3、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家庭收入在3000元(含)以内的,月供支出与收入比按50%计算;家庭收入在3000元(不含)以上时,月供支出与收入比按60%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受理人员应自受理当日起,根据主借款人出生日期减2个月贷款办理周期计算最长可贷年限,按年取整。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贷款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借款人可选择家庭住址或工作地点较近的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中心分支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铁路分中心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0931-4927355
兰州新区分中心兰州新区纬一路彩虹城南侧一楼0931-6839099
城关管理部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0931-8730782
七里河管理部南滨河中路819号—843号0931-2313579
安宁管理部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对面2楼)0931-7650551
西固管理部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西固管理部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0931-7588871
永登管理部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0931-6419372
榆中管理部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0931-5232586
皋兰管理部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0931-5726928
红古管理部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0931-6222528
办理时间
铁路分中心: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余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实行朝九晚五上班制度,中午12:00至13:00休息。
办理流程
贷前准备===》受理、初审===》调查、复核===》审批===》抵押办理===》发放确认===》资金划拨。
-
兰州降低公积金住房贷款门槛二套房最高能贷50%
185人看过
-
兰州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办理是怎样的
189人看过
-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法
116人看过
-
兰州异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451人看过
-
杭州公积金二套房如何贷款
96人看过
-
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步骤
371人看过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者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的二手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在申请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1到30年,最长不超过5... 更多>
-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好办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5二、核实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受理人员通过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其他中心缴存职工申请时,需核实在缴存中心的缴存及贷款情况。 三、接受申请。借款人决定借款时,即可向中心正式提出借款申请。银行受理人员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区别不同的贷款种类,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需要哪些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4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程序:1。个人身份证明。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4。购房合同。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
-
泉州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8泉州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需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提取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下午15:00-18:00 受理地点: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2)不少于总房款20%的首付款银行
-
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如何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8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以下几项的材料: 1、买受人的身份证 2、买受人的户口本 3、买受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 4、买受人的收入证明(一般是连续几期的收入证明) 5、支付一定的律师费 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7.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如何?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
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贷款购房后离异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公积金贷款没还清,夫妇离婚,产权证已经办理了,如果要变更产权,只能先将贷款提前还清,再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提前还清贷款,是无法办理变更手续的。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