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研究(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42:56 204 人看过

目前,我国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占近80%。国有资产权益总额的三分之一、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集中在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况看,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认识和改进,一是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这使得国有股权转让渠道不畅,影响了上市公司的重组。因为国有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转让,国有资产流失,后果非常严重,所以国有股权管理部门在批准国有股权转让时非常谨慎,特别是在国有股权性质发生变化时,向私营部门流动更为困难。一些公司同意转让国有股,等了两三年都没有消息。许多转让协议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获得批准,双方被迫终止协议。国有股权转让受阻,不仅阻碍了国有股权在证券市场的流动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而且阻碍了国有资产的正常流动和资产的有效利益,大大减少了退市后的壳资源。因此,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后,面临着加快国有股权转让审批、规范国有股权转让规则的新任务。既要体现政府的引导,又要体现国有股权转让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从而提高国有股权转让的效率。从理论上讲,国有股转让价格包括估值和定价两个过程。估值是由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对企业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而定价则是在估值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确定最终价格。目前,协议转让国有股的案例基本都是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的。据统计,2003年一季度,在有明确转让价格的公司中,按实际转让价格计算的转让总额为86.99亿元,而这些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为85.07亿元,平均转让价格为净资产的1.02倍。据笔者统计,2001年广东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案例大多以净资产价格为基础,这种定价方法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公司有形资产的重置价值或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的股权价值,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与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几乎相同。如果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仍按资产净值购买,将获得更多的资本利得。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劣质企业来说,如果以低于资产价值的价格出售,则属于国有资产流失,不会有买家参与。在实践中,国有股的定价确实是一个难题

第三,国有股权的具体转让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让人的资格审查,有些受让人是新成立的公司,因为新成立的公司不是成熟的公司,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操作,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参与国有股竞价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公司资质,比如要求受让方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或者具有行业经营经验等。,确保国有股转让后公司能够提高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权转让被视为二级市场投机主体,“假重组、真炒作”;将上市公司作为“圈钱”的工具,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掏空或恶意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增加了公司的风险,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三是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界定不清;股权转让大多伴随着转让或托管,然后是资产重组。但是,股权转让中经常发生股权冻结,容易引发股权转让纠纷;四是国有股权转让成功率不高。目前披露的股权转让较多,但因受让方不完全了解转让方信息、方案不成熟或审批存在问题导致国有股权转让失败的案例较多;第五,中介机构缺乏充分参与。比如,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通常会参与。投资银行的主要工作是制作各种申报材料。中介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大大降低了国有股权转让的效率。中介机构全程参与有利于资格审查,提高国有股权转让的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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