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55:34 412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四)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六)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七)举证责任

1、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八)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九)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十)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事故赔偿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不能受法律保护,但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可以造成不当得利债务。因此,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是债务发生的基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让他人收到损失,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有哪些特征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有二: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
    2023-07-13
    384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
    2022-11-10
    226人看过
  • 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样的
    法律对变更监护人作出了以下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可依法申请变更。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样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
    2022-07-06
    1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如下: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
    2023-06-30
    429人看过
  • 第二条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二条是否算作续约员工的第二次雇佣是指员工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同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同一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意愿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并经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前者是间歇性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性法律行为。因此,第二次入职不属于续聘员工第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如果员工辞职并重新加入,如果雇主之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同意试用期,雇主不能再次与工人商定试用期。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长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不足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下,两个月以下;超过三年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约
    2023-05-07
    426人看过
  • 车祸赔偿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呢?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
    2023-02-19
    413人看过
  • 企业拆迁赔偿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二、详细说明企业拆迁赔偿办法各项费用的构成。(一)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
    2023-03-30
    439人看过
  • 工伤事故赔偿什么时候下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事故赔偿什么时候下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事故赔偿下发的时间,一般是在受伤员工申请后60日内。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能够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
    2024-01-11
    394人看过
  •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律师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我国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参与企业的各种经营事务,将法律服务直接引入企业决策层面,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公司律师必须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二、法律援助制度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律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每位注册律师均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不得拒办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所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助理也应协助指导律师
    2023-06-18
    18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
    2023-04-28
    281人看过
  • 交强险同等责任赔偿的具体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同等责任,属有责任限额范围。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
    2023-03-16
    45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具体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辨认是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破案价值与定案价值。然而,受其自身缺陷、程序瑕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刑事辨认的结果出现错误,进而导致冤错案件的发生。一、起诉诈骗需要什么证据?起诉诈骗罪需要可以证明诈骗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包括诈骗短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录像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条件如下: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
    2023-06-19
    363人看过
  •  煤矿工人十级工伤赔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煤矿工人十级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的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政府规定。煤矿工人十级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内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来说,十级伤残的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7个月,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煤 矿 工 人 十 级
    2023-09-14
    242人看过
  •  子女监护权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监护权包括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代理监护权和其他监护权。其中,人身监护权是指对被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财产监护权是指对被监护人承担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等义务;代理监护权是指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行为;其他监护权是指除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和代理监护权以外的其他监护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监护权包括以下内容:1.人身监护权。例如,对被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2、财产监护权。例如,对被监护人承担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等义务;3、代理监护权;4、其他监护权。 子女监护权包括哪些内容?子女监护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监护和抚养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监护权包括以下内容:1. 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费用;2.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费用;3. 未成年人的安全
    2023-08-30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事故的赔偿: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 更多>

    #工伤事故赔偿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到赔偿的时间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工伤的赔偿金是需要在员工治疗结束之后或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 劳动法无故旷工的具体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 超龄的工伤的赔偿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故意伤害刑判后的民事赔偿是怎样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9
      故意伤害刑判后的民事赔偿是根据实际的支出来进行确定。这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还有伙食等相关的费用清缴费用,应当是按照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还有就是治疗费,住院费用的病历和单证来进行处理。
    •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法律法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比较多,最基本的由《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劳动者工作中负伤,无论是已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工作中负伤,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个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