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如何界定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6 08:40:58 206 人看过

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即成立。

根据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则劳动关系即告成立。

根据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即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则劳动关系即告成立。

《最高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在工伤事故中劳动关系该如何界定
    一、在工伤事故中劳动关系该如何界定在工伤事故中劳动关系该如下界定: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去申请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三、工伤赔偿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工伤赔偿老板不赔偿的处理办法是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按照流程申
    2023-11-23
    131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023-04-28
    5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2023-04-29
    4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方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1、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4、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合法
    2023-06-21
    309人看过
  • 合伙人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
    合伙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既是合伙人又是副经理法院判决: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一起非常蹊跷的劳动关系纠纷。因张先生既是公司的合伙人,又是公司的副经理。张先生申请仲裁落败后,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上海一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鉴于其副经理的身份,张先生还负责了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材料销售等工作,为此,闵行区法院于日前作出了张先生与防水公司在2008年11月24日至2009年3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审判决。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落败张先生系上海户籍从业人员。2008年11月24日,与防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顾先生签订《协议书》约定,两人自愿合股经营上海飞舟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股份分别为卢60%,章40%。另约
    2023-07-03
    484人看过
  • 怎样界定劳务与劳动关系?
    一、怎样界定劳务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的服务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2024-01-25
    261人看过
  • 最高审判院双重劳动关系判定
    我国立法中未明确承认劳动者可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关系。湖北最高院确认劳动关系1、确认劳动关系的一般方法与原则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15%左右的案件是单独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之所以会有如此比例高的只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而不涉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劳动争议案件,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的时候,推卸责任,要求劳动者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最高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答复,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确认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投石问路,先看看仲裁或法院对劳动关系是否确认,如果予以确认了,就会进一步提出要求用人单
    2023-07-06
    446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探讨两者的界定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动分配的性质,工资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5、确定报酬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数量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
    2023-07-17
    35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与劳动法律保护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
    2023-07-03
    482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如何界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劳动合同的一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具体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合同双方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直至劳动者被依法确认已丧失劳动能力、或已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死亡(包括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或依法退休时止,或者至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清算、破产等法定原因而消亡且无相应权利义务承继人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2024-04-27
    67人看过
  • 收养关系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收养关系如何界定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3.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4.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解除收养关系纠纷需要哪些材料?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材料: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三、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8-04
    193人看过
  • 如何界定赡养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界定赡养关系赡养关系应明确界定为子女对父母及晚辈对长辈之尽孝行为。子女生育后,无论自身状况如何,均需对年老体衰或贫困潦倒的父母承担经济责任。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孙子孙女,对外祖父母的尽孝也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二、如何界定赡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承担赡养责任,其中包括物质及经济层面的支持。作为赡养者,他们必须为老年人提供足够的经济供给以及生活照料,同时精神关怀也是必不可少的。无论子女性别、婚姻状况如何,只要具有经济能力,就应该无条件地履行此项职责直到父母离世。赡养的核心在于,子女在现有经济背景和社会环境下,需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资和资金,并在生活、精神和
    2024-07-16
    27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最长多久确定劳动关系最长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最长为60天。仲裁法院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判限制为六个月。劳动关系确认后认定工伤要多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
    2023-08-06
    114人看过
  • 最高法:如何认定存在的借贷关系
    最高法院观点1、债权凭证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证明效力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1)借据借据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借据是在出借人交付借款的同时出具的,在借款人实际归还借款后销毁,或者以出借人出具收条的方式予以
    2022-04-20
    4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法律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关系】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
    • 最高人民法院建筑工程劳动关系是如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网友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的结论,并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应当说,您对上述问题的见解是有一定道理的,说明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表面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另外,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资料
    • 劳动法病假工资如何界定的最新相关信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
    •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