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确权错误怎么办?
土地确权证名字不对问题,可以先向所在行政村反映。由行政村与测绘公司协调重新打印证书即可。
如果发现自家的确权证书有错误存在,大家需要及时的进行整改,和村干部提出申请的工作。首先就是填写申请表,随后村委将会进行落实,看看是否有错误以及哪些错误。当然还需要盖上公章,并将其汇报到镇级部门,之后由相关领导进行批复,下发新的正确的确权证书。如果是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出错,还需要四邻的村民签字确认。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
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
如果因土地确权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争议。
参考资料: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扎实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经民主决策讨论决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再登记颁证。
二、土地确权证上有哪些细节要注意
1、基本信息:拿到土地确权证后,一定要检查里面的基础信息如何组成的,比如说发包方的名称、代码、承包户的名称等等细节。这些信息一定不能出现作物,不然会使证书失去法律效力,今后想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很难。
2、土地面积:此次的确权则是依据着二轮的承包合同进行,对土地的面积进行重新的登记和核算。不过在过去是依据着人工的方式测量,数据就会有一定的偏差。但此次则是依靠着卫星技术对土地进行精准测量,因此很多家庭的测量面积都会和过去有所差别。但一定不能偏差太多,如果少于之前的土地面积,大家一定要核查自家的土地是不是全部确权了。
3、共有人:在拿到证书之后,大家不仅要检查户主的名字,还需要对家庭成员的情况进行查看。看看共有人的栏目中,是不是所有家庭成员都在上面。共有人则是依旧户口上的信息统计的,如果外嫁女没有迁出户口,且在婆家没有获得土地的权益,那就需要添加在共有人的栏目中。如果家庭成员少了,那对自家的权益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大家需要及时进行更新。
4、四邻位置:土地确权证书上一般会附有自家土地的位置示意图,看看自家的土地范围是否正确,特别是观察四邻的位置,如果有差别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整改,不然的话还会产生后续的矛盾问题。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农民朋友在拿到土地确权证以后,要确定确权各个细节,不要少确认。发现错误也要及时整改,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
快递发错地方谁来承担
3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
294人看过
-
谁来承担农村土地发包责任
4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
444人看过
-
农民的土地确权证村委会有权扣留吗
430人看过
-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责任由谁承担
468人看过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
农村土地确权合同应该由谁承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8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其“
-
该村土地流转承包款会由谁来承担?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2017年之后,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也作出很大的调整,原本的农民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种粮补贴合并为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而这项补贴主要是为了支持农村耕地地力的保护以及提高粮食的适度规模化运营,而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
-
土地流转能由村委会确定承包方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1、不能。必须集体协商,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度法第十二条专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
-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由谁来承担?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均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