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前,积极追讨
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废债务的念头,应该是追讨债权的大好时机。
二.立案后,依法追讨
立案后,按照破产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想方设法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由业务经办人员提供线索,对于数额较大的债权,必要时由业务人员、清算人员、审判人员联合去债务人所在地。应不断更新观念,催收债权不以回收现金为唯一途径,大胆尝试以物抵债,只要有变现价值的
物品,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或是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等),在合理作价的基础上,折价清收,以防错过清收时机。
三.结合职能部门,加大清收力度
破产企业的债权大多数是在业务往来中正常形成的,但也有少数债权,系经办人员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致使债权长期得不到回收,甚至内外勾结,吃里扒外,出
卖企业利益,中饱私囊。对于这类债权,首先要做好经办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能端正态度,澄清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债权,可既往不
究;如执迷不悟,强词夺理,消极应付,蒙混过关,可按职责范围移送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对拒不交待债务人下落的经办人员,可按诈骗嫌疑交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等。
四.聘用律师或中介机构人员专门清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可以聘用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追收债权。”专业人员清收的优点是思路清晰,经验丰富,方法得当。在实践中,聘用律师或中介机构人员清收债权,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民营企业有哪些债权融资的途径
202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权怎么收回
67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维权途径有哪些?
40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变现的途径
337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381人看过
-
破产企业失业员工的安置途径
133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企业破产还债途径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14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需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 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 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 4. 管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企业破产逃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原因是:一、政企不分,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二、破产法不够健全、破产制度亟待完善1、在破产申请方面,尽管破产法也规定了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缺乏实现这种权利的机制,实践中可操作性差,债权人很难真正实现这一权利。2、担保权益难以保障。3、在财产清算方面,由于法律规定的清算组成员中没有债权人代表,而且清算工作与清算组成员所在部门利益没什么联系,因而许
-
企业回款有哪些有效的途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要解决企业回款的问题,首先要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对于渠道网络的开拓,不是说网点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有效网点。其实,客户档案建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对客户资质和信任等级的全面考察和评价,并根据销售回款的历史记录来调整经销商信用级别。根据其资质和信誉程度的高低,在营销政策、终端支持以及风险防范方面区别对待,真正做到心中有底。第二,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比如,通过ERP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企业管理
-
企业破产法解除合同的途径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3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
-
如何回收破产企业的债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2目前对于破产企业债权回收的途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进行债权回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