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需要怎么样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1 09:32:30 185 人看过

一、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需要怎么样办

对拆迁安置权益有异议: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对拆迁安置不满意怎么应对

对拆迁安置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时承租人的权益需要怎么保护呢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就拆迁的争议是基于双方的租赁关系,在租赁期间因租赁标的物被拆迁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引发租赁物内的添置物、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等因拆迁而造成损失的补偿问题争议,因此,其实质仍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拆迁时,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仍在履行,承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此实际经营,其要求出租人给付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需要得到支持。

3、并且,在房屋租赁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拆迁部门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其他合法审批手续,并发布了拆迁公告。承租人此时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n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异地拆迁安置与易地拆迁安置有何区别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拆迁回迁房与安置房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一、异地安置回迁房如何交增值税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房屋回迁业务常见的是对等置换形式,即按被拆迁人房屋原面积拆一还一,给予其同面积房屋回迁安置。
    2023-02-21
    13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房屋拆迁还要补偿的费用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差价。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注意,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如下:1.规范农村土
    2023-04-10
    36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被安置人有哪些权益
    一、房屋拆迁被安置人有哪些权益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
    2024-01-29
    275人看过
  • 拆迁有异议怎么维权?
    法律综合知识
    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5-03
    127人看过
  • 只有拆迁安置协议怎样立遗嘱?
    拆迁安置协议立遗嘱的方式是可以确定拆迁安置协议的补偿款的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一、男女立遗嘱可以不给老婆继承财产吗?可以立遗嘱不给老婆继承遗产。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定立遗嘱,所以自然人定立遗嘱时可以指定谁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把遗产全部让孙子继承可以吗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定立遗嘱,所以遗嘱全部让孙子继承可以。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
    2023-03-29
    288人看过
  • 拆迁安置的受益者
    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中。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拘役的适用对象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
    2023-07-05
    415人看过
  • 使用权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所有权人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关,应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3-06-15
    386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工作的影响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拆迁安置协议纠纷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一)租赁期限届满;(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五)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
    2023-07-20
    95人看过
  • 公房拆迁,拆迁人说已出嫁的不享有拆迁安置权益?
    诉求内容:我家是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和我爸妈一直跟奶奶同住这房子里,我老公的户口在厦门,结婚后我们因为都在福州工作,所以一直住在我家,包括我的孩子出生后户口也是跟我在这里,我们一家没有人在他处有任何房产,包括我老公也没有。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前几天拆迁办的人来我家跟我爸妈说,我已嫁人,尽管户口在这里,常住这里,我和我孩子也不享有拆迁安置的权益???请问这样的说法合理么?拆迁办是凭借什么条例这样说的?承租人与同住人难道不具有同等的权益?回复意见:根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房屋征收以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为补偿对象,与户口无直接关系。(台江区房管局回复)
    2023-04-23
    29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异地安置协议范本
    一、房屋拆迁异地安置协议范本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用途_______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
    2023-06-08
    210人看过
  • 维护自身权益:拆迁安置问题不满意怎么办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七成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如何维权主持人:“用数字掌握生活”,欢迎走进今天的《时空调查》。从今天开始,
    2023-07-05
    439人看过
  •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报批。3、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
    2023-06-08
    268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是否需要行政复议
    (一)复议审理1、审理前的准备(1)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2)调查收集证据。复议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二是向有关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和公民调取证据。(3)更换或者追加当事人。2、审理的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既有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有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3、审理的方式《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qot;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qot;由此可见,书面审理是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基本形式。4、审理的依据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只能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5、审理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行
    2023-02-16
    36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收益金怎么算的?
    一、拆迁安置房收益金怎么算的?1、拆迁安置房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减去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再减去原契税实缴额,然后再乘以50%。(1)对于宅基地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原则上不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面房屋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需要缴纳50%的土地收益金;对于违规申领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还需要加付50%的土地收益金。(2)土地收益金的核算基数一般是上市确认时房产部门的内部指导价格减去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时的购买价格。2、控制拆迁安置房买卖过程中土地收益金购买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时作充分的调研,对于拆迁之前的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宅基地还是城镇国有用地做-一个充分的考量;购买人在签署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对违规拿房的情形土地收益金的缴纳主体进行约定,让出售人保证其申领的拆迁安置房没有瑕疵和违规。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
    2023-06-15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于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者对房屋拆迁安置许可证有异议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或对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拆迁行政裁决书不服的均有行政复议权、诉讼权。具体表现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
    • 拆迁安置有哪些形式需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总额和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支付时间和方式、安置房屋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
    •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有争议的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1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被拆迁户可以依据土管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申请所在地区县政府协调处理;所在地区县政府协调处理后,如果被拆迁户不服处理结果,可以向所在地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裁决。 二、如果拆迁人针对拆迁问题对被拆迁户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被拆迁户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拆迁人所在地区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拆迁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没有区别。协议应由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作为主体进行签订,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
    • 拆迁安置权益诉讼时效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
      对于拆迁安置诉讼时效其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