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0:20:24 440 人看过

一、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

(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

二、立案

法院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三、社会公示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

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

四、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五、判决

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四)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五)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六)财产
    2023-07-11
    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借款案件的审判程序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
    2023-07-18
    2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受理案件流程时间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产生纠纷如何去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
    2023-03-07
    4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1、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
    2023-08-17
    497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运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注意事项1、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发现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应当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判。此时原起诉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自诉人或公诉人未必另行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将变更的决定通知自诉人或公诉人。2、庭前审查程序。对于公诉案件,在庭前审查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足以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复印件以及被告人认罪供述等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3、庭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
    2023-06-13
    450人看过
  • 人民法院被上诉案件审理程序如何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处理是: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1、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2、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3、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2023-07-31
    99人看过
  • 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
    2023-06-19
    296人看过
  •  人民法院撤销案件的规定与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时,应根据案件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同时,这些机关还需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时,应根据案件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同时,这些机关还需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如果被告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 院 处 理 自 首 案 件 的 相 关 规 定根据素材,自首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2. 是犯罪分子的自愿行为;3. 必
    2023-09-17
    264人看过
  • 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对策是什么
    首先,建立合理的案件移送机制减刑假释程序的实质是对原刑罚的变更,应属于司法权的范畴。司法权的被动性决定了减刑假释程序不能由法院自行启动,而必须由控方作为诉讼当事人提出。因此,有必要改变行政机关直接移交减刑、假释材料,司法机关直接选案审理的工作模式。建立以执行机关报告、检察机关审查、司法机关为中心、三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减刑假释案件审查审判模式。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执行机关定期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罪犯的行为进行审查。认为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执行机关认为检察机关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二是建立审前复核机制,检察监督要深入到对罪犯的日常考核中去。派驻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有权约见罪犯;有权查阅罪犯的日常考核记录,监督罪犯的累计得分,有权听取其他罪犯的意见。这样,检察监督就可以在申请减刑假释之初发
    2023-05-07
    308人看过
  •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
    公安立案侦查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受理的;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不应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另外,对于自诉案件
    2023-07-31
    41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程序
    办案程序: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等。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并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人民法院的处理程序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
    2023-08-18
    31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受案审查期限
    一、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案件到了检察院几天定案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2023-04-13
    293人看过
  • 2023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的程序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初步核实。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
    2023-04-22
    20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怎么走程序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的起诉,必须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吗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
    2023-08-14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民诉法关于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受理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
    • 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受理与立案侦查的简易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0
      第五条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一)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 (五)不属于人
    •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普通程序位列众多程序之首,而且与其有关的条文最多——共有31条,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
    •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的原则和基本制度的问题其实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的规定也是非常的明确的。行政方面的案件其实和我们的生活关系是非常的大的,所以说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内容是由非常重要的帮助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规定了的原则基本上是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的。
    • 受理民事案件执行是什么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1、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3、检查和控制财产;4、扣除银行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5、无财产可执行的,暂停执行,待有可执行的财产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