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包括:
(一)合同当事人身份信息;
(二)房屋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数额、支付方式及动态调整租金有关规定;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可签订租金优惠补充协议。
一、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后报市房产局主管部门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
市、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必要时可以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至少最近6个月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个人、单位、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取得领取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按住房困难程度、收入高低、申请顺序等因素排列轮候顺序。
实物配租应当优先供应已经登记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各区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市房产主管部门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改变的,申请人应当自改变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如实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资格条件,按程序报批后调整轮候顺序。
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县市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后,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并及时予以公布。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2、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3、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4、租赁期限。
5、房屋维修责任。
6、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联系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擅自对实物配租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变房屋结构的;故意损坏实物配租的住房以及附属设备的。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8、其他约定。
二、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厂房租赁合同的撰写应该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的解决方式,也可以约定诉讼的解决方式。
-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436人看过
-
济南公租房最新信息规定的腾退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266人看过
-
住房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规定准则是什么?
421人看过
-
工厂厂房租赁合同范本中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190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47人看过
-
经济法对租赁合同的规定
301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签订租赁合同的条件又是怎么规定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一、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10、自愿
-
租赁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其次就是租房合同还需要双方各保留一份,如果还有什么没有解决的事项,可以协商解决。
-
-
租房合同范本长期租赁合同租房的合同范本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8法律规定,租期在20年内的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你的10年正常签订就行,不过要注意几点: 权利义务分清楚,尤其是违约时如何赔偿另一方损失,因为10年时间较长,有各种不可以意料的因素; 根据你租用房屋的用途,对房屋的装修、维修使用等条款做好预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