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有何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35:35 302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转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掩盖非法目的、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二、家庭承包的耕地一般承包几年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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