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二、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
连云港市残疾人拆迁补偿标准?
149人看过
-
残疾人房屋拆迁的赔偿问题
161人看过
-
残疾人折迁补偿标准公示
101人看过
-
武汉市残疾证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04人看过
-
残疾人搬迁费用标准
42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残疾赔偿金标准
308人看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
-
残疾人士的房子拆迁能赔偿多少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3安置房一般是属于政府安置,开发商代建的,土地一般获得方式是划拨的,房子的交房标准是可以入户即住的:有门有窗,高层有电楼,有室内门,有大白,有供暖设备,厨房卫生间有磁砖,防水也做过了,有坐便,有水盆,虽然质量不是很好,但是都可以用的,如果真的没钱装修,马上搬进去住也勉强可以。商品房是开发商自主开发的,土地获得方式现在基出上必须是政府出让,就是开发商购买,房子的交房标准一般是清水房,室内什么也没有,这
-
残疾人房屋动迁的补偿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8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金额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屋可以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均价争取补偿,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合法住宅房屋时,选择货币补偿的,补贴面积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50平方
-
你好请问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05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
工伤残疾标准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标准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