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追加第三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4:10:07 79 人看过

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一、劳动合同纠纷怎样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如下:

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二、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是否发生在本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

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管辖区域与各级行政区划不完全一致。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同时管辖好几个市辖区,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只管辖一个县或者市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这就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在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时候,必须同时划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区域。

在这一前提下,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确定一个劳动争议是否发生在本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域范围内?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就是说,只要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在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则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常营业地不一致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用人单位经常营业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二者是重合的。选择劳动合同履行或者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既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加仲裁活动,又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审理活动;且一旦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还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因此,本法选取了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作为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联结点,以此确定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管辖。

本法第二款还进一步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当事人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问题。根据本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只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特殊地域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或者协定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依照当事人之间的某一个特殊的联结点确定的管辖。本法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作为联结点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因此是特殊地域管辖。同时本法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这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仲裁,民商事仲裁是允许双方当事人依法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调解程序

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

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程序

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申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正当理由须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即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

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进行鉴定、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和时间,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中止审理。规定的办案时间应扣除中止时间后合并计算。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劳动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
    2023-04-27
    4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否追讨股东
    劳动仲裁不可以告股东。劳动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只能起诉公司如果股东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公司想起诉股东,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一、不同意调岗能仲裁吗在劳动者工作期间,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因为公司发展的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换。作为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呢?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
    2023-03-11
    210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加经济赔偿么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多少赔偿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会进行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怎么投诉不发工资的公司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
    2023-06-27
    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
    2023-08-04
    49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是否可以追加第三人的诉讼主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当列出追加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申请增加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本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增加第三人,使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控制空间,避免诉讼延误,缩短审判期限。添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必要追加案件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以笔录的形式通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四、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程序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裁定不需要追加第三人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
    2023-08-08
    3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劳仲案字〔〕第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委决定你(单位)应为_______劳动争议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请你(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前来本委办理有关事项。本委办公室地址:特此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说明一、本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作的。二、本通知书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或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使用的一种格式文书。三、本通知书正文劳动争议案的一句,前面的空白应填写某某与某某,即双方当认识的全称。四、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单位的,在本文书中应写单位全称。五、本通知书应一式二份,一份发送,一份留存。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
    2023-06-09
    1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立案时 有第三人吗
    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一、劳动争议案仲裁委员会受理需要什么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斥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斥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
    2023-03-13
    7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会不会送给第三人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只会送达到双方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的,法院会将裁决书送到第三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
    2023-03-18
    370人看过
  • 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第三人应该如何参加仲裁程序?
    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除双方当事人以外而与仲裁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例如: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无关,但却与其中一方当事人有另外的牵连关系,一旦该当事人被判“败诉”,就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导致责任部分或全部的转嫁于该第三人,所以该第三人不仅关心仲裁结果,还希望参加到仲裁程序中去。第三人参加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方式有两种:由第三人申请,仲裁机构批准参加;或由仲裁机构视案情,通知其参加仲裁。
    2023-06-10
    161人看过
  • 是否可以有第三方加入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劳动者和有关单位之间因为拖欠工资或因为其他劳动事项发生纠纷的,可以到当地的仲
    2023-07-12
    205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可不可以追加第三人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第三者不可以列为离婚案件原被告外的第三人。如果要追加为第三人的话必须要以第三者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原告认为在第三者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此时可以追加第三者为第三人。一、遗产继承的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二、遗产继承确认之诉以谁为被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
    2023-04-04
    257人看过
  • 被告可以要求追加第三人吗
    如果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追加第三人的条件是什么被告追加第三人的条件:1.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2.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2023-08-09
    186人看过
  • 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可以吗
    是可以的。原被告,及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
    2023-02-12
    286人看过
  •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哪些人可以参加劳动仲裁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可以参加劳动仲裁的人员: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一、申请人需提供的书面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
    2023-04-11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2022年仲裁能否追加第三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5
      国外有的国家允许仲裁程序中追加第三人,但我国《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是不能追加第三人的。 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其次,允许第三人参与诉讼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彻底解决与此有关的各种争议,避免有权机关作出互相矛盾的判决,但是此种方法却严重损害了仲裁程序所具有的保密性和经济性,使仲裁的优点在无形中大打折扣。
    • 劳动仲裁有第三人追加的限制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向劳动者追加被申请人或者追加被申请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2
      仲裁案件不能追加被申请人,因为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基于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委无权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追加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仲裁第三人可否可以反申请啊,求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 (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 (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 (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 (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1.劳动者被其他单
    • 第三人参加劳动仲裁申请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
      申请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邮编:××××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年×月至2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