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证合同保证人之间追偿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6:20:26 9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保证合同保证人之间追偿权吗?

担保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担保人是否有追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担保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保证合同是民法典新增的吗
    一、保证合同是民法典新增的吗保障证合同就是《民法典》新增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
    2023-04-12
    1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有权追偿吗
    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有权追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还款后应该怎样追偿担保人还款后可直接向担保人追偿。具体如下:1、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代表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担保人之所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是因为担保人根据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先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不是担保人自己的债务;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上取代了债权人的地位,担保人有权在其责任限度内向债务人追偿;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对主债权的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一般诉讼时效3年。二、借款之人去世了担保之人要赔偿吗?
    2023-06-21
    439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债权包括保证吗
    一、民法典担保债权包括保证吗民法典规定,担保债权包括的方式包括担保物权、保证、留置等。所以担保债权包括保证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
    2023-06-19
    448人看过
  •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吗
    一、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吗?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关于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3-04-14
    210人看过
  • 担保人之间可相互追偿吗
    一、担保人之间可相互追偿吗担保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二、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日期的,不影响保证责任承担。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
    2023-06-15
    3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保证金吗
    一、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保证金吗《民法典》中目前没有详细规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
    2023-06-19
    446人看过
  • 保证合同民法典是怎样的
    一、保证合同民法典是怎样的(一)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处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三)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
    2023-05-03
    312人看过
  • 民法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如何办理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民法典保证合同保证人之间追偿权吗担保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
    2023-08-13
    55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
    一、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应该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但是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一种特殊的债权合同。二、何为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
    2023-06-19
    28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保证合同吗,抵押和保证的区别
    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保证合同吗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不是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是属于抵押物权,而保证是由第三人以个人信誉为债务人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2023-06-17
    1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保证人债务追偿的立法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2023-07-07
    3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意思是保证合同中侵权责任吗
    担保关系是不能主张侵权责任的,但因侵权行为造成民事权益损失的,可以主张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起诉期是多久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起诉期是三年。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和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侵权责任适用普通起诉期,法律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失,被侵权人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8-13
    265人看过
  • 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还款是否还有追偿权
    一、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还款是否还有追偿权1、超过保证期限后,保证人主动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保证人依法享有追偿权,可向债务人行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追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
    2023-06-17
    227人看过
  • 保证和被保证人之间的异同比较
    保证人是为票据债务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被保证人,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简单的说,一个是提供担保,一个是被担保。保证人,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为票据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而参与票据关系中的第三人。被保证人,这是指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票据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其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投标保证金与履行保证金的区别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主要是提交主体不同,投标保证金是由所有投标人担保而履约保证金是由中标人担保,两者的时效也不同,投标保证金是在投标之日就要交,履约保证金需要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提交。两者的保证金返还的时间不同,投标保证金是返还时间是签订施工合同的28天返还,履约保证金则是合同约定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023-07-06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之保证合同有何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9
      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 民事诉讼中保证人追偿权在多久之内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8
      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典规定债务无法还清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当事人债务无法还清,若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偿。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担保债权包括保证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6
      1、民法典规定,担保债权包括的方式包括担保物权、保证、留置等。所以担保债权包括保证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
    • 民法典最高额保证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6
      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是银行融资业务中一种较为常用的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