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36:48 287 人看过

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

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

3、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一、重组之后,企业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重组后的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

二、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规定如下:

1、公司分立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分立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为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约定的除外;

2、公司合并后承担原债务,企业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者重组两家企业的资产,建立新企业,原企业失去法人资格,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继承公司合并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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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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