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已经成为盗窃罪的独立行为类型,而且这三种特殊盗窃在入罪上没有数额要求,故多次盗窃一般指多次普通盗窃,也不排除多次盗窃中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情况。
由于多次盗窃是将单次不构成犯罪的多次盗窃行为累加在一起以犯罪论处,因此,当多次盗窃与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竞合时,即多次盗窃中的一次盗窃同时构成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的情况,由于多次盗窃系兜底规定,此时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具有入罪的优先性,即应优先考虑以构成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定性,将其他不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如张某于2013年8月17日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2013年11月14日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2013年12月22日11时许,张某在人行道处窃得他人停放在该处价值550元的电动自行车1辆,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一年内已有二次盗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又盗窃(普通盗窃),数额550元。假设普通盗窃的数额较大起点为1000元,那么,张某的行为是构成普通盗窃还是多次盗窃一种观点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多次盗窃,成立盗窃罪,已受过的行政处罚应折抵相应刑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盗窃罪解释》第2条第2项的规定,即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张某的行为还构成普通盗窃罪,但已受过的行政处罚不能折抵相应刑罚。
我们认为,根据多次盗窃与普通盗窃的关系,对张某的行为应以普通盗窃论处,将已受行政处罚的前科事实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反之,如果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多次盗窃,还需要将已受过的行政处罚折抵相应刑罚,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不符合刑法中竞合时从一重处的做法。
多次盗窃有一次行政处罚是吗
一般认为,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比如盗窃三次,累计数额达不到盗窃罪的标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不构成犯罪)。是否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算在“多次盗窃”的行为之中,法学界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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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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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多次盗窃可定为盗窃罪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6要按盗窃罪判刑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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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是盗窃罪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0根据盗窃的类型和金额。一、多次入户盗窃、扒窃的,无论是多次盗窃未遂还是既遂,都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嫌疑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2、不是多次入户盗窃、扒窃,而是以巨额财产为多次盗窃目标或者珍贵文物为多次盗窃目标的,即使未遂,仍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也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罪量刑。不是多次入户盗窃、扒窃,只是普通盗窃,多次盗窃未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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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多次盗窃罪是怎么认定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81、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多次盗窃的特征: (一)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二)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所有行为未遂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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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会是盗窃罪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9多次盗窃未遂是能构成盗窃罪的。多次入户盗窃、扒窃的,无论多次盗窃未遂还是既遂,都构成盗窃罪。不是多次入户盗窃、扒窃的,但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多次盗窃目标的或珍贵文物为多次盗窃目标的的,即使未遂,依然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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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少于多次的是盗窃罪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所以,多次盗窃虽然数额很小依然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