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3:50:31 39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23日起施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4号)

为维护涉台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台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接受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本规定。

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事务的处理,应当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和法律的基本原则,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人民法院送达或者代为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授权委托书、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与民事诉讼有关的其他文书。

第三条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二)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

(三)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

(四)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五)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

(六)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七)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

第四条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方式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为送达;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可以依法留置送达。

第五条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第六条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方式送达的,应当注明人民法院的传真号码或者电子信箱地址,并要求受送达人在收到传真件或者电子邮件后及时予以回复。以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条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方式送达的,应当由有关的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盖有本院印章的委托函。委托函应当写明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案由、案号;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受送达人的详细地址以及需送达的文书种类。

第八条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公告内容应当在境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权威网站上刊登。

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有关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应当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

人民法院收到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送达。

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亦应予送达。

第十条人民法院按照委托函中的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情况,将委托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退回。

完成送达的送达回证以及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可以按照原途径退回。

第十一条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对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委托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法律对送达诉讼文书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如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实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入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条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
    2023-06-14
    270人看过
  • 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应规范
    审判实践中,少数审判人员在邮寄送达时只把挂号信收据或特快专递收据附卷,而没有回执。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对邮寄送达进行规范。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邮寄送达必须以回执作为送达的依据。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邮寄送达的情况。部分办案人员为图省事、省时、省心而把法律文书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通过邮局发出,不管收件人是否收到法律文书,把一个简单的挂号信收据或特快专递收据作为送达的依据附卷完事。这种做法直接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送达起不到应有的法律效力。因为挂号信收据和特快专递收据只是一种邮寄证明,只能证明邮寄人把邮件通过邮局寄出,但不能证明收件人已收到该邮件,受送达人是否已收到法院邮寄的诉讼文书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故邮寄送达不能仅以此为凭,对邮寄送达应按照
    2023-06-11
    354人看过
  •  怎样进行涉外婚姻诉讼文书的送达
    该条规定了涉外诉讼文书送达的方式,包括邮寄、外交途径或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或向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无法使用上述方式进行送达,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涉外诉讼的文书可以以邮寄、外交途径或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或者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无法使用上述方式进行送达,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涉 外 婚 姻 诉
    2023-09-13
    212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中有哪些送达规定和事项?
    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4、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邮寄送达;7、公告送达。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适用我国诉讼法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5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二)国际条约优先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2023-07-03
    219人看过
  • 邮寄送达文书的规定
    一、邮寄送达文书的规定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其中对于送达有所规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三、交付的方式有几种(一)现实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转移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
    2023-06-15
    100人看过
  • 诉讼文书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委托及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
    2023-04-17
    486人看过
  •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难问题?
    一、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邮寄送达。通过邮政EMS,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送达成功率较高。目前大多数法院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二是邮寄费用较高,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2、直接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而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情绪激烈,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法院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当场和法官对峙,撕毁文书。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司法成本相对较高。3、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
    2023-06-03
    435人看过
  • 诉讼的文书应该怎么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4、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6、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
    2023-06-14
    485人看过
  • 诉讼文书如何确定送达日期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
    2023-06-11
    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谁送达
    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人民法院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本条是关于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依该规定,二审法院根据一审法院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相关法律知识:几乎每一个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都遭遇过一审判决被上诉的情况,二审的几种常规结果是:“
    2023-06-14
    180人看过
  • 诉讼文书送达如何确认
    一、送达地址应当有当事人自己或其代表人填写,当事人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二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二、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具体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指定代收人、代收人的送达地址、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应详细、如实填写,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三、因当事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当事人本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四、当事人在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之前,应认真阅读告知事项,并签名、盖章或捺印,以保证送达地址的是的正确性、有效性,以保证诉
    2023-06-17
    3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如何进行文书送达?
    民事诉讼法文书送达方式有以下方式: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4、邮寄送达;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应完善处罚文书送达方式送达,作为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整个执法活动的始末。环保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包括送达在内的各环节必须规范。如果送达环节出现了瑕疵或错误,将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效力,甚至导致处罚决定被撤销。当前,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部分基层环保部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采用了邮寄送达的方式,由邮政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送达,仅当邮寄无法送达时,才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但笔者认为,这种送达方式存在不妥之处。一、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主要送达方式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
    2023-07-19
    3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条件是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委托及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一、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4、邮寄送达;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二、不执行法律文书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2023-06-20
    275人看过
  • 最高法院颁布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
    送达的主体是法院。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最高院关于民事送达规定了哪些方式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进行送达所采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第78~84条对送达方式做了规定,规定的具体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
    2023-07-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送达时,应当由谁来负责送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问题,民诉法有明确规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的,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法院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
    • 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有什么样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如何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若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文书送达方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若一方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知道其住址的,可以通过下面的途径送达:1、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如果双方国家之
    • 民事诉讼送达的规定是什么,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当按照什么程序送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 刑事案件有若干民事裁定书法律规定如何送达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4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
    •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送达文书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送达方式。送达方式主要由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